高考化学大纲能力要求
高考化学大纲能力:观察能力
能够通过对实验现象、实物、模型、图形、图表以及自然界、生产和生活中的化学现象的观察,获取有关的感性知识和印象,并对这些感性知识进行初步加工和记忆的能力。
高考化学大纲能力:实验能力
用正确的化学实验基本操作,完成规定的“学生实验”的能力;观察记录实验现象,处理实验数据和分析实验结果,得出相应结论的能力;初步处理实验过程中的有关安全问题的能力;识别和绘制典型的实验仪器装置图的能力;根据实验试题的要求,设计或评价简单实验方案的能力。
高考化学大纲能力:思维能力
对中学化学应该掌握的内容能融会贯通。将知识点统摄整理,使之网络化,有序地存储,有正确复述、再现、辨认的能力;能将化学问题分解,找出解答的关键。能够运用自己存储的知识,将它们分解、迁移转换、重组,使问题得到解决的应用能力;能将化学信息(含实际事物、实验现象、数据和各种信息、提示、暗示),按题设情境抽象归纳、逻辑地统摄成规律,并能运用此规律,进行推理(收敛和发散)的创造能力;通过分析和综合、比较和论证,对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选择和评价的能力;将化学问题抽象成为数学问题,利用数学工具,通过计算和推理(结合化学知识),解决化学问题的能力。
高考化学大纲能力:自学能力
敏捷地接受试题所给出的新信息的能力;将试题所给的新信息,与课内已学过的有关知识结合起来,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应用新信息的能力;这四种能力范畴,事实上是有重叠交叉的。一个试题可以测试多种能力或是一种能力中的多个层次。
高考化学大纲考试范围及要求
为了便于考查,将高考化学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的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了解,理解(掌握),综合应用。一般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其含义分别为:了解:对所学化学知识有初步认识,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理解(掌握):领会所学化学知识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能够正确判断、解释和说明有关化学现象和问题,即不仅“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
综合应用:在理解所学各部分化学知识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的基础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必要的分析、类推或计算,解释、论证一些具体化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