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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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一
对吸毒人员开展全面摸底调查,了解掌握他们的较为详细的信息和现实情况,以及现在实际居民地点。我镇现有涉毒人员总数40人,男性35名,女性5名,新增5人外出务工2人,下落不明11人,在家10人(1人卧病在床),强14人,服刑2人,外嫁1人,另外经调查其中有一人从无吸毒史。已同在家的吸毒人员进行了面对面谈话,初步掌握了他们的基本情况,并建立了联系方法。
为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开展,我镇进一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强化措施,明确职责,创新方法,探索出一条社区戒毒(康复)基地管理工作的路子,切实做到重心下移,防线前移,有力推进禁毒工作进程。
一是积极争取支持,立足现有条件,整合人力资源,落实帮教机制。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我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措施,制定了社会戒毒(康复)绩效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到干部职工头上,落实“四位一体”的帮扶措施,实行责任包保。
二是以人为本,强化功能,营造拴心留人的社区环境。在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太和镇高度重视康复人员身心健康,努力构建社区环境的和谐气氛,社区的人性化管理使戒毒(康复)人员重新感觉到了家庭的温暖,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三是明确职责,强化监管,考核到位,注重实效。我镇始终把禁毒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明确党政领导包全盘,联系村(社区)领导包片,包村(社区)干部包点,村(社区)干部包人头的包保责任,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口全部落实了“四位一体”的帮教责任,签定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建立戒毒康复档案。
在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我镇始终做到职责明晰、任务落实、定期调度、严格奖惩,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对策,使社区禁毒和社会康复工作各项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二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为落实《^v^太和县委办公室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办〔2017〕62号)精神,尽快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并切实发挥其作用,更好的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现就建立健全“一约四会”制度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村规民约是村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适应村民自治要求,共同讨论制定的行为准则,是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是依法治村的基础性工作。村规民约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是村民共同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手段,具有教育、引导和约束、惩戒作用,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广泛性。要充分发挥村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的智慧,由村民自己提出哪些事项需要纳入《村规民约》,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2、实现合法性。《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要合法,程序上要规范民主,内容上不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3、体现针对性。既明确“什么不可为”,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切切实实解决本村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规范和约束的目的。
4、注重操作性。《村规民约》要简洁易行,做到规定的事项便于理解、利于执行;违规处罚轻重适度,既不激化矛盾,又能通过处罚真正达到教育、警示、约束的作用。
(三)基本步骤
第一步:提出制定或修订内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本村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充分讨论酝酿,提出需要规定的内容。
第二步:集中意见,拟定草案。村民委员会成立村规民约起草小组,根据讨论情况,拟定出本村的村规民约草稿。
第三步:公布草案,征求意见。将草案张榜公布,或发给村民征求意见。
第四步:汇总意见,再次修改。根据村民意见,进一步完善丰富内容,形成修订草案第二稿。
第五步: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六步: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村规民约范本(附后)
(一)红白理事会组织
为了有效遏制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的社会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其他不办或小办,树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特成立红白理事会。
1、人员组成
红白理事会是在村党支部(党总支)、村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上威望高,热心公益的村民或村干部担任,经过村民民主推选产生,由村两委会审定,确定红白理事会会员。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成员若干。一般5000人以下的行政村会员为5—9人组成,5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会员为7—11人组成。
2、工作职责
(1)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2)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3)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4)红白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镇主管领导。
3、操办原则
(1)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①举行婚礼事主必须到村红白理会申请,待理事会批准后,方可举行婚礼。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协助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桌数,具体由理事会审办。②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③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准借机敛财。
(2)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①操办丧事坚持从俭原则,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准,宜俭不宜奢。②人去世后,事主须在当日内向理事会报告情况并予审办,丧事规模、范围适当为限。③理事会及时安抚遗属,与事主共同商定遗体安葬时间。④简化改良殡葬习俗,禁止大操大办,严禁耍歌舞、唱大戏,严禁乱埋乱葬。
(二)道德评议会组织
道德评议会是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成立的村民自治组织,是深化以德治村,强化村民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和村风民风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1、人员组成
道德评议会是全村范围内各年龄段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懂法律,身体健康、群众威望高,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采取志愿参与的方式,经过民意测评、公示后,由村两委会审定,确定道德评议会会员。道德评议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一般5000人以下的行政村会员为5—9人组成,5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会员为7—11人组成。
2、工作职责
(1)坚持“弘扬正气、明辨是非、明礼诚信、构建和谐”的工作方针和“公平、公正、公道”的工作原则,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是非观,营造良好的村风民风。
(2)客观公正、积极主动解决家庭、邻里、干群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3)组织群众开展“村好人”、“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环境卫生文明户”等评议活动,对本村内的不良言行,运用群众的强大舆论和正义呼声进行疏导和遏制。
(4)协助村两委会完成各类重大工作任务,为党在农村各项方针的贯彻落实鼓与呼。
(5)参与村上的重大矛盾纠纷听证和调解活动,参与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劝解、疏导工作。
3、工作步骤
(1)调研走访,做好民情日记,及时发现不良现象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2)召开评议会人员进行评议,协商解决存在问题。
(3)向有关群众反馈结果,协商若无结果,及时联系村两委会及镇负责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再协商解决。
(4)对本次评议活动进行小结,做好记录归档工作。
(5)道德评议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小结当月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各镇主管领导。
(三)村民议事会组织
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的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
1、人员组成
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战士、老劳模、老教师、老干部)、村辖区内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法人代表可通过民主推选方式进入议事会。所有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代表性。村民议事会一般由11人一21人左右组成(成员人数原则上为单数),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议事会成员总数的50%。议事会任期为三年,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议事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村民议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2、职责和任务
(1)村民议事会职责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村民负责。
(2)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3)定期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议。
(4)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汇报,提取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支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
(5)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6)协助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和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7)监督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8)监督村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促进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9)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10)议事会成员可应邀参加村党支部、村委会召集的有关会议,必须按时参加议事会召开的所有会议。
3、遵循原则
(1)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政策规定。
(2)有利于推进和保证上级任务的完成,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3)体现村民自治,符合本村实际和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4)村民议事会成员每年接受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5)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更换村民议事会成员的要求。村民议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或不履职、乱履职的,村党组织可提议更换。村民议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前,可补充其缺额,但不能超过规定人数,更换和补充村民议事会参照有关规定进行。
4、议事办法
(1)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负责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果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提出,由村党组织书记把关。
(2)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议事会员赞成,才能生效。对争议较大的议题,应提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期间)表决。议事会召集的所有会议允许村民列席旁听,但旁听人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3)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制度,分配发言,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发表意见,不得总结议事会成员的发言。
(4)会议讨论内容应当有一个或几个明确的议题,议题必须具体、明确、可操作。
(5)发言人要遵守会场纪律,对会议议题应表明赞成或反对,说明理由,讨论问题不能跑题。
(6)主持人应尽可能让不同意见的发言人轮流发言,以便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7)主持人提议举手表决时,主持人个人应最后表决。
(四)禁毒禁赌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禁毒禁赌工作,提高全民禁毒禁赌意识,确保村镇健康平安,特成立禁毒禁赌会,营造人人禁毒禁赌、人人拒毒拒赌的社会氛围。
1、人员组成
禁毒禁赌会主任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为禁毒禁赌工作第一责任人,村治保主任为副主任,成员由村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等懂法律、有威望的村民组成。
2、工作职责
(1)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让村民学法、懂法,提高群众对^v^及赌博危害性、严重性的认识,提升全民禁毒禁赌意识。
(2)全面掌握摸清吸毒人员、赌博人员底数,对吸毒、赌博人员进行帮教,定期召开分析会,检查帮教工作,及时掌握被帮教人员动态。
(3)组织发动群众同^v^、赌博犯罪行为斗争,并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参与赌博、吸毒的人和事。
(4)组织、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吸毒人员定期尿检工作,督促吸毒人员按时参加尿检。
(5)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村民远离^v^赌博,基本有效的遏制^v^蔓延势头和赌博行为。
3、工作方法
(1)不定期走访,及时发现赌博窝点及具有吸毒倾向人员或已开始吸毒的“瘾君子”,记录在案。
(2)进行思想教育,极力说服,对知错悔改的强化监督,促其彻底改正;对于屡教不改的,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禁毒禁赌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小结当月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各镇主管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
推动移风易俗,全面建立“一约四会”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乡风民风美起来的具体举措。各村党总支书记要亲自组织、推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把完善和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当作辖区内移风易俗的主要工作内容,党员干部要与所在单位签订《太和县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承诺书》。
(二)明确部门职责
镇负责组织推进“一约四会”的建立,“四会”可四个组织一支队伍,会长由村书记或主任担任,成员一般5-7人(多位单数)。镇民政办指导村建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并监督开展活动;镇宣传办指导乡镇建立道德评议会并监督开展活动;镇派出所指导镇、村禁毒禁赌会建立并监督开展活动;镇扶贫办负责组织扶贫专干、帮扶干部入户摸排陈规陋习致贫返贫人员,督促村落实整改;镇宣传办通过多形式宣传,造浓良好舆论氛围;镇组织部、纪委出台规范公职人员婚丧嫁娶事宜规定并监督落实;镇国土资源所对镇区沿街、沿主次干道搭设灵棚、拱门等行为进行制止取缔,对在婚丧嫁娶中动用响器、高音扰民以及鞭炮齐鸣污染环境等情况予以制止处理;镇文化站加强对涉及“红白事”演出活动的市场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对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商品的管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行为。
(三)提供资金保障
“四会”人员原则上以公益招募为主。村要为“四会”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一定的办公条件;同时,有条件的村,从集体经济发展经费中,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以提高“四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镇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村“四会”组织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严格绩效考核
镇“四会”工作分管领导,加强对“四会”人员和工作成效的监督,制定相关考核奖惩机制,考核结果与补贴标准挂钩。把“一约四会”的建立计入绩效考核中,对考核不称职的“四会”人员予以解聘。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三
药是没有名字的,甚至没有包装,什么样的情况怎么用药只要我心里有数就行了,你无需了解太多。我帮人脱毒的最终目的是快速恢复他的身体健康,而且是家庭戒毒,我不可能用危险的药物来治疗。而且我们的这次治疗是为了配合下次的防复吸,成瘾的药物我是不可能用的。因为如果脱毒药有问题,那么防复吸的药就肯定吃不了。读到后面你就会明白为什么。你不要怀疑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脱毒的药,我想告诉你,我们中国很多地方都有能力给你用合适(没有好的坏的,只有合适或不合适的)的药物,让你更好的恢复,但是你想想医院患者多,医生少。哪有时间给你一个个问情况,一个个耐心处理。就算是好的戒毒医院他也只能使用批量的戒毒方法不管你后面恢复怎么样,因为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
说到这里脱毒就结束了,我们谈谈后面的防复吸问题。可能很多人看到防复吸会不理解。其实防复吸说简单点就是“让患者在自由的状态下无法吸毒”。它也是一种药物维持治疗,这个药叫纳曲酮。它是一种阿片类“^v^”(^v^、^v^,^v^,^v^、^v^)的拮抗剂,通俗点解释:它会和阿片类^v^进入同一片领域,它会把这个领域全部抢占完,让阿片类^v^无法生效。也就是说他只要吃了这个药之后,再去吸毒就没有任何作用了,因为它无法进入它该进入的那片领域,只能顺着人的代谢系统代谢出体内。
这个药是肯定不能让患者自己吃的,因为它一旦服下之后就无法吸毒,而他强烈的心瘾加上他非常糟糕的状态再加上他自己又可以随时停药会让他很难受,因为他自己心里知道只要药停下来就可以去吸毒了,上面的内容已经说过了,心态很重要,如果他给自己留了后路无非就是自己折腾自己。哪天折腾不过了,有一点点侥幸心理就会面临失败。
这里值得的一提是,大部份人都认为戒毒只是身上不难受了剩下的就靠自己了,这种观念导致有太多的失败。我给你总结一下为什么。
1、脱毒后人的状态
很多人在脱毒的时候只关注身上的反应,所以他没有意识到脱毒后面有多么的糟糕。长期吸毒会产生一种慢性脑疾病,因为^v^陪伴你多年,你养成了许多的习惯,^v^能让你快乐,给你信心,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它。当它离开你的时候,你的生活彻底被改变,你会变的压抑,消极,自卑,寂寞。你会整天脑子里想着它,甚至做梦都梦见自己在吸毒。如果你做为家属不理解,那你想想,如果你深爱一个人,他给了你一切,改变了你的一切,你为了他而活。当他离开你的时候,你会怎么样?你会不会跟他一样像^v^离开他一个感受?更可怕的是,他在这种非常糟糕的状态下,却可以随时让^v^回到他身边,只要一个电话就能让你所有的烦恼烟消云散。所以他处于的状态可以这样形容:非常糟糕的状态 加上 非常强烈的心瘾 加上 随手可得的^v^。而这个状态需要3-5个月才能慢慢习惯,所以 这就是为什么他需要防复吸。
2、家人的不理解,社会的不理解
家人不了解^v^,怪他没有毅力,整天讲道理,整天施加压力。出去找工作不顺心,大的做不了,小的看不上。知道他吸毒的看不起他,他自己知道自己是吸毒的很自卑。没有正常的朋友,没人理解他,没人知道他心里有多压抑,他过的很孤单。这就是为什么他需要防复吸。在防复吸的过程中,家人大可不必去说什么道理,也不要去翻什么旧账,也尽量不要去吵闹,不要抱怨家庭情况。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看在眼里。你只需要给于一点鼓励,陪着他,在他发脾气的时候让着他一点,因为他现在还不是一个正常人。不要带着怀疑的态度去对待他,只要他在吃纳曲酮他就吸不了毒,你只要坚信这点你们过的都会轻松。这些就是你能做的最好的帮助。等他心态好一点了,给他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赚多少钱不要紧,主要是要一个充实的生活,如果整天游手好闲不吸毒还能干什么?等到3个月左右他也慢慢的跟正常人差不多的心态了,这时候他就会对身边的事务产生兴趣,这时候他已经跟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那么在他工作、心态、生活一切都恢复正常了之后,我们就应该停药了。这时候我们才能真正意义上的让他“靠自己的意志”去戒毒。因为他现在除了一点心瘾之外,一切都和正常人一样,这样的他才有能力拒绝复吸。有些人看到这里可能会想能不能让他吃一辈子?这是不可能的,凡是药物都有副作用。纳曲酮在很久以前就出来了,为什么现在才被广泛运用是因为以前的^v^太纯,如果吃纳曲酮防复吸就需要大量纳曲酮,那样肝脏会超负荷工作导致肝功能不正常。而现在全国各地的^v^质量普通不好,纳曲酮吃需要小量就可以起到防复吸作用。但是前题是在我的指导下使用,我需要根据你的心态和你们当地^v^质量来判断什么样的量合适你现在的状态,如果你按着说明书上吃肯定是伤不起。
在防复吸的过程中,家属应该和我经常沟通,经常联系,如果遇到突发状况我教你做正确的决定。你在这个过程是代替我来指导他戒毒,如果你乱了,他就更乱了。患者也不要认为你自己吸过毒就很了解^v^,了解自己了。我们以前医院里看门的都比你更了解^v^。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接口。那就是不管他戒了多久,一年也好,十年也罢。他始终也逃不过复吸的命运。因为他尝试过,知道这东西带来的感受。而人都有七情六欲,还有很多年要活。难免会遇到很高兴的事情值得庆祝,难免会遇到很伤心的事需要释放。为什么很多人伤心了高兴了都要大醉一场?同样一个道理,因为他们尝试过这些东西带给他们的感受,人就这样。复吸不是世界末日,只要愿意及时和家人沟通其实没什么,是人都会犯错。如果家人不理解复吸就会变的很麻烦,如果你做为家属认为他复吸了你承受不了,那他肯定戒不了。因为他会选择瞒着,一直瞒到你发现,到时候又要大闹天空。
其实做为家属的你也不用太纠结,第二次戒毒比第一次戒毒要容易的多,因为他短时间复吸告诉了你,他停止吸毒的时候身上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而且也不会引起慢性脑疾病。习惯一切正常,生活一切正常,工作一切正常,心态一切正常。只要等他尿检转阴后再给他吃几个月左右的纳曲酮(这时候他的需求不大,少量纳曲酮就能搞定,几百块钱的事)确保他不会短时间内反复轮回,他基本上这辈子就能过上正常生活。
如果他选择隐瞒,就会出大事。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沟通好,否则这个计划也只是暂时戒毒,以后复吸一样上大道。你也不要想着有什么万能药,戒毒面对的是自己,你有多强大,心瘾就有多强大,你越压制它,它就越可能反噬你。世上没有忘情水,恢复不了生活,永远别想戒毒。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禁毒委、省综治委制定的《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暂行办法》和市禁毒委、市综治委联合下发的《东莞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意见》(东禁毒委〔20__〕6号)有关要求,根据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禁毒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v^禁毒法》,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监护、全程康复”为原则;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实现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吸毒人员的戒毒和康复工作,积极推动全镇群众性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维护我镇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对象和范围
(一)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戒毒:
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本人有戒除毒瘾愿望,能主动配合治疗,且有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但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2、有稳定的工作、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
5、70周岁以上的;
6、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7、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二)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三)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如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其到戒毒康复场所协议执行社区戒毒(康复):
1、无家可归或没有固定住所的;
2、无生活来源或者缺乏就业条件需要进行再就业培训的;
3、不具备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工作条件的;
4、其他需要安置在戒毒康复场所的;
(四)对符合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社区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的公安机关同意,可以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已经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应当接受社区康复。
(五)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可以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公安机关同意,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委副书记__任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___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政法办(电话:___),负责统一制定社会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村(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协助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__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政法办吴志权、公安分局___同志兼任。
各村(社区)相应设立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治保主任、警长任副组长,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人员等为成员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各项工作措施。
(二)建立工作队伍
按照省市社区戒毒(康复)的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队伍,以本村户籍的吸毒人员为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对象,按照每20名吸毒人员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专职禁毒工作人员;吸毒人员不足20名的应配备1名禁毒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戒毒(康复)跟踪、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对戒毒(康复)对象的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镇禁毒工作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职责》、《村(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职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守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制度》、《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流程图》规章制度以及《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尿检委托协议书》、《社区戒毒(康复)告诫书》等台帐资料,形成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南,指导各村(社区)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__年4月_5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意义、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对现有吸毒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完成专兼职人员工作配备、禁毒志愿者招募等工作;建立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6月_8月)。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增添措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全面铺开14个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摸索出符合实际、规范有效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模式。
(三)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9月)。全面总结我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体系。
五、工作职责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镇委、镇政府和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导下,履行法定职责,共同做好戒毒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落实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情况;依法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尿样^v^检测;负责社区戒毒(康复)过程中的相关审批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下达;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的管控衔接工作;定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组织民警参与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执行社区戒毒规定或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v^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严肃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道滘医院负责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生理、心理治疗;组织医护人员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状况,并对传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采取应对措施;会同公安、药监部门共同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司法所负责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向社区戒毒(康复)的衔接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范畴;加强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宣传教育,为社区康复工作做好铺垫;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五
为加强村禁毒、禁赌工作,预防^v^进入村、赌博活动的蔓延,加强村居民对毒、赌危害的抵御意识。特制定以下制度: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六
为扎实推进社区戒毒模式工作,保障《^v^戒毒法》在我街道的顺利施行并取得实效,现结合东城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戒毒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
__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v^禁毒法》立法精神,坚持实施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扎实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建设;探索建立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戒毒工作模式和工作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社区戒毒工作的领导,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永林
副组长:汪日新
成 员:郑炳正 潘 浩 翁则瑞 柳 音 王巧琴
周福妙 陈新宇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1、建立街道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由街道综治办具体负责本辖区社区戒毒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各村居指定一人负责村、社区戒毒工作。
2、把正在接受^v^治疗人员、帮教人员、新发现的吸毒人员、新型^v^成瘾人员作为社区戒毒的主要对象,同时开展一次吸毒人员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一批隐性的吸毒人员,尽可能把更多的吸毒人员纳入社区戒毒中来。
3、完善禁毒服务中心工作,并按照戒毒人员的特点,继续聘请一批禁毒大使,进一步扩大禁毒志愿者队伍。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七
当前,戒毒人员管理是我国戒毒工作的重要课题。下面是带来的戒毒工作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帮助别人戒毒能做的事情很有限,大部份都需要家人来实现。因为这不是一个讲道理的病,也不是一个吃药就能治好的病,它是一种习惯,是人的感情,是一种需求。
首先说说第一个药,第一个用的药是脱毒的。它主要起到一个镇静的作用,只是镇静的方式和普通方式有区别。其实说白了,脱毒过程中的戒断症状只需要用合理镇静方式就能完全盖过。有很多人不理解戒断症状,其实你仔细回忆,想想就明白了。在停止吸毒的前二天其实并不是疼痛,而是一种严重的生理失去平衡,如: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打喷嚏,流眼泪。你之所以会有这些戒断反应是因为你吸毒的时候,^v^代替了你身体里的“内啡肽”维持你的生理平衡,包括睡眠。当^v^开始半衰的时候,也就是说你的生理平衡就开始出现混乱,其实你百度一下“内啡肽”你就会发现,你戒断症状的反应跟内啡肽负责维持的生理功能是同步的:镇痛、心血管、睡眠、体温、呼吸功能等等。
读到这里做为患者的你,可能会深有体会。我们把这种反应称之为“急性戒断症状”。这种反应不会维持太久,等^v^完全半衰(不再起作用,大约在48-72小时之间)后,你这种反应就会慢慢变淡,转为“中间人状态”,在中间人状态里还是会有以上的戒断反应,但是相对来说要轻微的多。你可能会想知道这是怎么引起的?
其实很简单,当^v^完全半衰后,你体内原本负责维持生理平衡的“内啡肽”并没有马上产生,这时候你的体内是没有任何物质帮助维持生理平衡的。在这种状态下任何疼痛会被放大很多倍,因为没有物质为你镇痛。而且你身上的“稽延反应(轻微的戒断反应)”会因你的心态变化而变化,如果你觉得自己很严重那它就会变的很严重,如果你觉得自己没事,那它也就像没有出现一样。这点进过强制戒毒所的人一定深有体会,因为有些人在里面其实基本上没有什么感觉,因为念想一断心态就会好很多。而在这个状态下最严重的情况就是“疾病”。
长期吸毒多多少少身体里都会有些毛病,因为^v^是镇痛的所以你吸毒的时候感觉不到,但^v^失效后你马上就会感觉到疾病带来的影响,缺钙你的腿骨就会特别酸痛,不知道往哪里放,你可能会胃痛,你可能会心慌的不行,你可能会感冒发烧。这种可能性有太多,因为这个世界上的病有太多。在这个阶段里不管你生什么病,都比平常人要难受的多(因为体内没有物质为你镇痛,内啡肽的其中一项功能就是镇痛),为什么说很多人吸毒的时候好好的,戒毒的时候死了,因为他们承受不了疾病带来的痛苦。所以在这个阶段里我主要的作用是用我的临床经验帮助你解决各种疑难杂症,当然我也不可能全部都能解决,如果遇到未知的,不常见的问题还是要去医院。但只要不是太大的问题一般药房买点药都能解决。像心慌、腿困这些常见问题都是非常容易解决的。
这个“中间人状态(指的是内啡肽没有产生的阶段里)”会维持多久主要看你平时的吸毒习惯,比如说你吸毒期间经常还吃阿普唑论,佐匹克隆这些抗精神药物,那么你的恢复周期会变的很长。如果你平时只吸毒,没有烂用其他药物,那么你恢复周期会变的很短,睡眠质量好的一天就会恢复。所以这个情况具体还是看你自身的身体情况,毕竟你是要恢复健康,不是再次依赖上别的药物,而内啡肽产生也是有过程的,如果你平时烂用药物比较严重,那你只能承受着你自己所造成的后果,这种状态下我也爱莫能助。就像是一个正常人长期使用安眠药,他停下来的时候睡不着没有办法解决一样。
所以我的药物是通过比较合理的运用镇静方法让你没有急性戒断症状,在这之前我会了解你的病史、血压、年龄、毒量、吸食方式、^v^质量,给你一个合适的药物。有些人喜欢问我药叫什么名字,副作用,成不成瘾之类的。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八
申请人:xxx,系吸毒人员之母,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
申请事项:请求公安机关对xxx给予提前解除强制戒毒转为社区戒毒。
申请事由:xxxx年,xxx自染上毒瘾后,于xxxx年xx月xx日被公安机关收监于xx县戒毒所强制戒毒。期间,xxx已为其吸毒而深陷深渊的悔过进行忏悔,表明其以后要远离^v^戒掉毒瘾的决心。因申请人年事已高并患有xxx等其他老年人常患的严重疾病,加之家中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导致家庭异常贫困,故急需xxx回来照顾申请人。申请人负责监督xxx在社区戒毒期间的自愿戒毒和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及随时接受公安机关和社区的监管。
为便于xxx及时回来照顾申请人,缓解申请人家庭困境,根据《戒毒条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二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公安机关对覃乐给予提前解除强制戒毒转为社区戒毒为盼。
xx县公安局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九
(一)社区戒毒人员守则
1、认真履行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自觉接受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的管理,遵守社区戒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
2、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管理和指导。
3、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宣传《禁毒法》,教育帮助同伴配合社区开展禁毒工作。
4、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戒毒情况。
5、主动接受社区戒毒检测。
6、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应遵守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相关规定。
(二)社区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制度
1、社区戒毒人员应如实向领导小组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戒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2、参加社区戒毒人员,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第一年每两月进行一次尿检、第二年每季度进行一次尿检、第三年半年进行一次尿检,并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交尿检检测报告单。
3、社区戒毒人员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告戒毒情况。其报告内容应包括生理脱毒反应、心理状态、生活、就业工作情况、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等。
4、因故变更社区戒毒地点或居住地,须提前15日书面报告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并将变更后的地址(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单元号)如实说明,以便顺利移交手续,未提书面报告的戒毒人员将口头告诫,告诫后仍不提供真实情况,且态度恶劣,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依法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5、社区戒毒人员因故需暂时离开社区戒毒点或戒毒居住地,及时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报告书。详细讲明去向、凯发官方的联系方式,经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到达目的`地3日内必须主动与社区戒毒小组报告,并将离开时间内的一切活动如实联系,返回后2日内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到
6、参加社区康复治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人员每月必须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如实报告服药情况,并接受相应的戒毒检测。
7、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定期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告之本人。
8、对不遵守且不服从管理者,社区戒毒监护工作小组将给予1—3次告诫,严重违反规定又拒不改正者,经派出所告诫2次以上的,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将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三)社区戒毒定期检测制度
1、社区戒毒监护小组要根据社区戒毒人员情况进行检测分类,及时通知、督促社区戒毒人员开展中心、具有检测机构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
2、社区戒毒人员要自觉、主动、依法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管理和监督。
3、社区戒毒人员要按照检测要求,按时完成第一年每2个月1次共6次检测,第二年每季度1次共4次检测,第三年每半年1次共2次检测。
4、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社区戒毒人员戒毒情况有质疑的,可要求社区戒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社区戒毒人员要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测。
5、社区戒毒人员因外出探亲、生病住院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进行检测的,应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供延期进行检测的书面申请或说明。
6、社区戒毒人员拒不接受检测要求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应下达书面督检通知书,派出所可强制检测。三次不按要求进行检测的,报请公安机关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四)社区戒毒人员家属职责
1、社区戒毒人员家属应履行公民应尽义务,积极参与国家、社会及社区禁毒工作。
2、戒毒人员家属是戒毒人员戒毒康复的监护人,必须主动承担戒毒、康复人员的主要监护工作,同时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其进行行为管理、思想教育、心理矫正和心理治疗。 3、与社区签订监护戒毒协议书。
4、戒毒人员家属作为监护人,应积极密切配合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开展戒毒工作活动,保护其亲属的身心健康、人身安全,防止和阻止外界的不良行为影响对其亲属的诱惑。
5、戒毒人员家属应积极帮助提供亲属在社区戒毒的费用,积极支持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康复治疗。
6、督促戒毒人员定期接受检测,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告戒毒情况。
7、若发现戒毒人员有偷吸或复戒^v^的可疑现象,要立即给予制止,并及时报告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行迹可疑的陌生人与其正在戒毒的亲属接触要及时给予阻止,同时报告社区戒毒监护小组。
8、在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或发生民事纠纷、刑事诉讼时可接受委托代理,进行诉讼。
9、戒毒人员家属应与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人员保持经常性沟通,随时将戒毒人员的情况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
^v^拉达乡党委
拉达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根据《^v^禁毒法》、《^v^戒毒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第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
第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警务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 设 置
第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公安机关提出设置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分别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v^备案。
第六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强制隔离戒毒所。
同级人民政府设置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第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至四人,必要时可设置政治委员或教导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管教、监控、巡视、医护、技术、财会等民警和工勤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女民警。
公安机关可以聘用文职人员参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治疗、劳动技能培训、法制教育等非执法工作,可以聘用工勤人员从事勤杂工作。
第九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业保险。
第十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础建设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戒毒人员监管给养经费,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地财政部门每年度对戒毒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戒毒人员经费标准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财物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第十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收戒规模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要求配备医务工作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定考核。
第三章 入 所
第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凭《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
第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当对戒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确认是否受伤、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对女性戒毒人员还应当确认是否怀孕,并填写《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
办理入所手续后,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收戒回执。
第十五条 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戒毒人员不满十六周岁且强制隔离戒毒可能影响其学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对身体有外伤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记录,由送戒人员出具伤情说明并由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戒毒人员入所手续,应当填写《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并在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信息,及时进行信息维护。
戒毒人员基本信息与《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相应信息不一致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要求办案部门核查并出具相应说明。
第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其他物品由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保管,并填写《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一式二份,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人员各存一份。经戒毒人员签字同意,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将代为保管物品移交戒毒人员近亲属保管。
对检查时发现的^v^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没收的违禁品,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逐件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处理。
对女性戒毒人员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配合办案部门查清戒毒人员真实情况,对新入所戒毒人员信息应当与在逃人员、违法犯罪人员等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发现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在逃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九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性别、年龄、患病、吸毒种类等情况设置不同病区,分别收戒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戒毒人员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
第二十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新入所戒毒人员管理制度,对新入所戒毒人员实行不少于十五天的过渡管理和教育。
第二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在戒毒人员入所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书面告知其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途径,掌握其基本情况,疏导心理,引导其适应新环境。
第二十二条 戒毒人员提出检举、揭发、控告,以及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登记后及时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保障戒毒人员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友、监护人或者所在单位、就读学校通话。
第二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探访制度,允许戒毒人员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
探访人员应当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所身份证件检查,遵守探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探访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警告或者责令其停止探访。
第二十五条 戒毒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批准其请假出所:
(一)配偶、直系亲属病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离所探视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死亡需要处理相应事务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等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戒毒人员应当提出请假出所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并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后,发给戒毒人员请假出所证明。
请假出所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天,离所和回所当日均计算在内。对请假出所不归的,视作脱逃行为处理。
第二十六条 律师会见戒毒人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委托书,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指定地点进行。
第二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戒毒人员伙食标准,保证戒毒人员饮食卫生、吃熟、吃热、吃够定量。
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应当尊重其饮食习俗。
第二十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代购物品管理制度,代购物品仅限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
第二十九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一日生活制度。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督促戒毒人员遵守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并根据其现实表现分别予以奖励或者处罚。
第三十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出入所登记制度。
戒毒区实行封闭管理,非本所工作人员出入应经所领导批准。
第三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统一戒毒人员的着装、被服,衣被上应当设置本所标志。
第三十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安装监控录像、应急报警、病室报告装置、门禁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测等技防系统。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
第三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遇有戒毒人员脱逃、暴力的袭击他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依法使用警械予以制止。
第三十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有碍值班的活动。
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当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六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戒毒人员,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戒毒人员行为规范、不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
(二)私藏或者吸食、注射^v^,隐匿违禁物品的;
(三)欺侮、殴打、虐待其他戒毒人员,占用他人财物等侵犯他人权利的;
(四)交流吸毒信息、传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
(五)预谋或者实施自杀、脱逃、行凶的。
对戒毒人员处以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管教民警决定并执行;处以禁闭,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
对情节恶劣的,在诊断评估时应当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重要情节;构成犯罪的,交由侦查部门侦查,被决定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转看守所羁押。
第三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戒毒人员脱逃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并配合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时可以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情节。
第三十八条 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立即向主管公安机关报告,同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通知其家属和同级人民检察院。主管公安机关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查清死亡原因后,尽快通知死者家属。
其他善后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询问登记制度,配合办案部门的询问工作。
第四十条 办案人员询问戒毒人员,应当持单位介绍信及有效工作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在询问室进行。
因办案需要,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后可以将戒毒人员带离出所,出所期间的安全由办案部门负责。戒毒人员被带离出所以及送回所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对其进行体表检查,做好书面记录,由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办案人员和戒毒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 医 疗
第四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治疗和护理操作规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v^的种类和成瘾程度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治疗、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并建立个人病历。
第四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定时查房制度,医护人员应当随时掌握分管戒毒人员的治疗和身体康复情况,并给予及时的治疗和看护。
第四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
第四十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毒瘾发作或者出现精神障碍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规范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对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戒毒人员,民警和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情形解除后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四十六条 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并发给所外就医证明。所外就医的费用由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使用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购买。需要对戒毒人员使用药品的,由具有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具处方,医护人员应当监督戒毒人员当面服药。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药品,严禁违规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第四十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卫生防疫制度,设置供戒毒人员沐浴、理发和洗晒被服的设施。对戒毒病区应当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疫情发生。
第四十九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与社会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合作,保证医疗质量。
第六章 教 育
第五十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设立教室、心理咨询室、谈话教育室、娱乐活动室、技能培训室等教育、康复活动的功能用房。
第五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民警与戒毒人员定期谈话制度。管教民警应当熟悉分管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戒毒人员自然情况、社会关系、吸毒经历、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
第五十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经常开展法制、禁毒宣传、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等主题教育。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十一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xx]26号)和凤凰街道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v^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益寿(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雷家兵(居委会主任)古红伟(党总支副书记)组员:钟玉梅(妇联主席)许春丽(党总支委员)
邓玉亮(居委会专干)罗艳萍(居委会专干)陈娟(居委会专干)曾晓春(社区民警)苏玉恒(社区民警)张雄(社区医生)洪中荣(小组组长)高丽琴(小组组长)金继堂(小组组长)杨林(小组组长)苏崇贤(小组组长)
三、社区工作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5)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议的戒毒人员,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四、社区戒毒的工作步骤
1、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如手机、固定电话等),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辅导。
2、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在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社区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社区戒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3、对戒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等违纪行为,帮教小组要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并将此情况记入戒毒人员现实表现情况。
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v^以及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帮教小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5、派出所按照要求(第一年6次,第二年4次,第三年2次)对戒毒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随时更新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十二
为切实增强乔克塔木村禁毒工作,保障村民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祥和,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在全村范围内开展禁毒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v^^v^“禁毒工作要从青少年抓起,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辟展镇综治办文件通知,持续推进青少年^v^预防教育“”工程。重点抓好“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倡导,号召全民秉健康人生理念、创建绿色无毒生活。真正做到广大群众学百分之百知晓,百分之百参与,因而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和新形式方泛开展辖区禁毒人员管控工作及^v^预防教育工作。
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村禁毒工作,对禁毒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
组长:张伟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
副组长:贺强政法综治组组长
成员:警务室、村务委员会各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相关的信息材料。
(一)牢固树立“健康人生,无毒社会”新理念
全面开展学校^v^宣传预防教育工作,使每个村民都能认识到^v^的严重危害性,认识到一旦沾上^v^就丧失前途,葬送健康,毁灭生命,祸及家庭、社会乃至国家。要“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好。我村把禁毒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列为村民德育工作计划中重要的一项,将禁毒教育与吸毒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涉^v^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结合起来;与学校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培养树立良好的道德观结合起来。把禁毒教育作为班主任一项常规工作,使我校的禁毒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二)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一是方泛动员,全员参与。村干部、联户长、学校、幼儿园、要紧紧围绕“五个一”的内容及要求,加强领导、创新策划、广泛动员、统筹推进。围绕禁毒计划及实施案,做好全体师生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全民百分之百参与,实现^v^预防教育全覆盖。
二是健全机制,开成合力。为全面推进^v^预防教育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建立和完善^v^预防教育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书记负责制,将^v^预防教育落实到相应的岗位职责,纳入工作计划,纳入联户长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要统筹家庭、社会、学校等多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开展^v^预防教育。
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村民小区要把^v^预防教育工作有机地纳入法治教育的体系中,将涉^v^人员教育管理、预防教育作为我村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禁毒工作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建设平安、和谐乔克塔木。
乔克塔木村党支部
2021年1月7日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禁毒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瑞安市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年禁毒工作计划。现就做好20**年局系统禁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国、全省禁毒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狠抓禁毒工作责任制落实,以“减少吸毒人数、萎缩消费市场、打断^v^通道、杜绝制毒活动”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禁毒宣传教育实效,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形成各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局面。
二、主要内容
(一)在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内组织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对外禁毒宣传活动。
(二)做好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的禁毒管理工作。明确职责,把禁毒工作列入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的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科室、单位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
(三)加强对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有效提高禁毒意识,严禁出现涉毒现象。
(四)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要积极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企事业职工的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结合人力社保工作特点,广泛深入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活动。
(五)加强对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戒毒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
(六)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戒毒场所内的就业技能培训,力争使戒毒人员取得一项以上劳动技能认定。
(七)根据《温州市学校预防教育“化”管理办法》,开展技工学校的预防教育工作。
(八)加强人才、劳动力市场预防教育,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在相关技能培训中确保不少于一课时的禁毒教育。
(九)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戒毒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十)经常性深入挂钩联系的乡镇(街道)了解毒情变化,指导禁毒工作。
三、几点要求
(一)落实各级工作责任。各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负责人是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禁毒工作部署要求,将禁毒工作列入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整体工作计划,在半年度和年终要分别对禁毒工作进行总结。
(二)严格责任追究。因本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措施不力而导致重大涉毒活动发生或使毒情恶化的,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根据《全省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领导责任制》(浙政发〔20**〕7号)规定追究相关科室(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三)坚持禁毒宣传常态化。将预防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预防教育进单位,实现禁毒宣传工作的常态化。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活动开展情况。各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要严格执行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包括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资料)。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十四
为了保证《^v^禁毒法》规定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制度的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月5日—2月28日)
1、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职责分工
镇政府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指导专职人员和社工开展实际工作,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定点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各项措施。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监护小组由社区专职戒毒社工、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家庭成员等组成。
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医疗和护理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
镇社会事务办将戒毒人员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镇司法所负责对刑满释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释放的吸毒人员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禁毒法制教育。
镇派出所要确定禁毒民警,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批和定期检测,配合专职社区开展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规定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人员依法处理。
3、保障体系
一是人员保障。镇政府按照辖区每20名实有吸毒人员配备1名戒毒专职社工的标准统一招聘戒毒专职社工。戒毒专职社工年龄应在25—55岁之间,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热心禁毒事业,品行良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胜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是经费保障。镇政府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启动经费,每年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作出长远打算,设立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名吸毒人员每年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1500元标准核定,其中年工作经费按该标准计算达不到1万元的,按1万元核定;戒毒专职社区月工资按照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核定,其社保、医保等缴纳标准参照当地缴费标准确定。
三是基础设施保障。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门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3月1日—3月31日)
1、基础工作
一是彻底掌握社区吸毒人员底数。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吸毒人员进行逐人逐户调查,彻底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并根据吸毒人员实际情况签订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协议,确保在3月31日之前签订协议的吸毒人员数达实有吸毒人员数70%以上。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镇政府负责、县禁毒办配合组织社区的支书、主任、专职社工和社区民警进行全面深入的社区戒毒(康复)业务培训,提高戒毒工作小组成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应熟悉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掌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戒毒宣传活动,不仅要向吸毒者亲属、朋友、邻居、亲戚宣传,还要向社会各界宣传。尤其注意对新的戒毒理念、戒毒制度、吸毒人员享有的权益等内容进行深入宣传,使全社会包括吸毒人员及其亲属正确认识社区戒毒(康复)的意义,从而主动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运行机制
一是例会制度。镇政府定期召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监护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也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日常工作制度。镇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考评方案》等规章制度。
三是建档统计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档案,各类档案材料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材料齐全。
(三)全面运行(20__年4月1日—6月30日)
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帮教谈心、家访活动,督促社区戒毒人汇报戒毒情况,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就学援助、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区救济等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书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书面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禁毒法》贯彻实施必须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它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我镇禁毒工作成效的巩固和长远发展。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组织开展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机制。禁毒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发挥主动,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员吸毒人员参加社区^v^维持治疗,努力降低^v^需求。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导。镇政府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所对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监护小组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并将此项考评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四)建立奖惩制度。镇政府年终对各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精神、物质奖励;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诿,措施不落实,弄虚作假,视情予以综治工作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十五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普法依治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v^禁毒工作计划》的要求,扎实开展禁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全年禁毒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禁毒工作人人有责,无论是家庭和单位只要有一个吸食毒都会影响到单位的和谐及家庭和睦。我局制定了禁毒工作年度计划,确定了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认真做,专职人员主动做的机关禁毒工作格局和运作机制,使禁毒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二、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禁毒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禁毒工作
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一年来,分别于2月、4月、6月、8月、10月,召开禁毒工作会议。会议分别传达了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安排了时间节点任务,特别是研究了如何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报表单位和挂钩移民的禁毒宣传。
三、实施“一票否决”,落实禁毒工作职责任务、目标、措施
为充分发挥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把有关禁毒措施及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把相关职责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形成禁毒工作人人有责,个个有份,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管理局面,并把此项工作纳入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即股室或个人本年度内若有任何涉毒行为,除考核不称职,不评先进外,还要追究股室领导和当事人的有关责任。一年来,各股室领导认真负责,协助局领导小组开展禁毒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使各项禁毒措施落到实处。干部职工防毒、拒毒、反毒的意识和法制意识也不断增强,没有涉毒行为的人和事发生。
四、扎实抓好“活动日”的宣传
在“6·26”、“10·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期间,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禁毒的有关知识,并在本单位职工家属区及挂钩移民点各悬挂禁毒宣传标语,印发386余份禁毒知识宣传资料,提高了群众远离毒的意识。
一年来,我局在禁毒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主要表现在禁毒宣传工作中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二是在报送各种材料的时间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禁毒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关措施和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四是发挥部门在禁毒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今后,我局禁毒工作应着重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拟定好的禁毒工作计划,健全完善相关的禁毒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狠抓措施、制度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发挥好统计部门职能作用,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禁毒工作。资助、帮助戒断出所人员、涉毒人员解决好生活困难,巩固戒毒成果。
三是进一步增强开展禁毒工作的主动性。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禁毒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我局禁毒工作做得更好,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积极的贡献。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十六
我局xx年禁毒工作,认真贯彻^v^、^v^、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和全省、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禁毒工作,努力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
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把禁毒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提高我局禁毒工作管理水平。每半年研究一次本单位禁毒工作,全年2次。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于7月5日和12月5日前报送县禁毒办。
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省、市、县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对禁毒工作的认识,有效解决^v^问题,遏制^v^危害,积极开展创建“无毒单位”活动。
利用公示栏、标语、横幅、报刊、图片等宣传方式,做好^v^及^v^危害性的宣传,使干部职工提高^v^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危害性的认识,让他们远离^v^,关爱生命。我局将在6月和10月开展“”和“”禁毒宣传活动,在车站以及人流密集场所开展禁毒图片展,并于6月30日前和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禁毒总结报送县禁毒办。
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家属子女的教育,防止出现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做到本部门、本单位辖区内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做好登记表册,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戒断吸毒人员的巩固,帮教工作,尽力防止我局出现吸毒人员。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十七
1、摸清毒情,夯实基础。我村严格按照筑禁毒委(2021)3号《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吸毒人员基本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区、乡禁毒委的有关安排部署,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禁毒工作。切实掌握情报信息资料,认真落实各项监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实施规范管理。
3、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严防非法种植^v^原植物活动出现反弹。认真组织力量深入偏远山地和自然村寨(组)、城乡结合部以及各院落等重点部位,开展春冬两季禁种,地毯式大搜查,杜绝非法种植^v^原植物的发生。
抓好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把全村区域的^v^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继续加强面向城乡社会面的禁毒巡回宣传活动,强化对无业人员、流动人口、外出务工人员和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禁毒舆论氛围。(班主任工作计划)
要把巩固“无毒村寨”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建“平安白云”、“平安牛场”以及“安全村寨”、“文明村寨”,“全乡青少年远离^v^”和“不让^v^进我家”等活动,将创建“无毒村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村寨等基层组织。
同时,要加强对已荣获“无毒村寨”和“创建无毒村寨先进单位”称号村寨检查和督导,促使其在巩固中创新,以创新谋发展,确保全乡“无毒乡”工作稳步前进,无毒覆盖面不断扩大。
1、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本着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原则,严格^v^、毒资和罚没收入的管理,不断加大对禁毒执法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力度,使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禁毒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向乡党委、乡政府、乡禁毒办汇报禁毒工作,当好村两委的参谋和助手。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准确收集传递信息,建立健全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毒情形势,研究制定禁毒工作方案和措施,督促和指导对毒情较重地区的重点整治工作。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十八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湖南省禁毒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坚决贯彻“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综合治理^v^问题,努力控制新增率,稳步提高戒断巩固率,逐步实现实有吸毒人员“零增长”的总体目标,为我镇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 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1、党政领导重视禁毒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程,一年至少有二次以上研究本辖区禁毒工作。
2、各村居一把手要负总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年度创建工作方案,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各村居至少指定1人负责禁毒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禁毒的各项工作责任制,使禁毒工作机制运行正常,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实施长效管理。
3、宣传、公安、工商、文化、司法、学区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湖南省禁毒条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禁毒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打击
1、^v^门要进一步增强禁毒主力军意识,整合警力,全力以赴,确保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破涉毒案件、破^v^案件、收戒吸毒人员、缴毒数等四项指标。
2、^v^门要加大收戒力度,坚持全员大收戒,要严格按照初次查获吸毒成瘾人员一律强制戒毒、复吸成瘾人员一律劳教、初次查获吸食新型^v^人员一律行政拘留的“三个一律”要求,全面收戒社会面上的吸毒人员,确保社会面上无吸毒人员流失。
3、^v^门要加强涉毒大排查,深入田头、大棚基地,进村入户组织铲毒和收缴、灭绝^v^原植物种子,杜绝全镇范围出现种毒、制毒案件,同时积极“打零包”,坚决压缩^v^消费市常
4、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配合,进一步加大对易涉毒场所、出租房、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厂家(商店)、医院、诊所、药店的检查管理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一年内有2次以上组织人员进行大检查,对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相关法律予以严处。
(三)进一步强化禁毒预防宣传教育
1、要继续按照“经常性、广泛性、多样性、针对性”的禁毒宣传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广泛参与、面向全民、贴近群众、注重实效”,广泛动员和运用一切有利于禁毒宣传工作的力量和条件,强化禁毒宣传预防教育,夯实禁毒基础,不断提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努力形成“全民抵制^v^、参与禁毒斗争”的社会氛围。
2、禁毒办、、公安、工商、文化、司法、学区、等部门要在全镇努力开展禁毒宣传,营造禁毒人民战争良好的社会氛围,力争对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禁毒预防教育覆盖面达100%。
3、禁毒办、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易涉毒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禁毒宣传,力争使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4、各办事处在配合好镇禁毒办组织的禁毒宣传外,还要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在辖区内建立一个以上禁毒宣传角,发挥宣传角作用和辐射功能,确保本辖区内禁毒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5、各职能部门要抓装5·1”劳动节、“5·4”青年节、“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期间有利契机把禁毒宣传推向高潮。
(四)进一步强化台帐建设,加大创建力度
1、镇禁毒办、^v^门、办事处、村居禁毒台帐要严格按照市禁毒委的台帐建设要求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记录齐。
2、各村要加大禁毒工作示范村居建设,确保有二个以上示范村居,并能以点带面,促使禁毒工作在本辖区内全面铺开。
三、奖惩措施
(一)奖励机制
1、打击奖励。^v^门凡打击一名涉毒对象,奖励300元;破获一起^v^案件,奖励500元;收缴^v^每1克,奖励50元,最高限额10000元。(注:收缴其他^v^参照此条奖励)
2、帮教尿检奖励。各村帮教尿检率自行统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分别为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前上报镇禁毒办,由镇禁毒办依据办事处上报的材料,采取入户调查和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村居每季度尿检率达100%的,每例奖包村干部、综治干部、责任区民-警(责任区民-警没参与的奖金归村干部)50元、达90%的每例奖40元、达85%的每例奖30元。
3、下落不明人员查找奖励。对于下落不明1-3年的吸毒对象,找到并落实帮教尿检一例奖1000元。(注:下落不明吸毒对象名单由镇禁毒办提供)
4、创建奖励。对创建考核合格的村居,由办事处推荐到镇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凡被评为先进的村奖500元,包村干部奖100元;部门、单位禁毒创建工作年终由镇禁毒办考核并推荐镇党委、镇政府进行评先表彰,凡被评为先进的部门单位奖1000元。
5、脱毒奖励。凡经帮教小组三年帮教尿检成功实现脱毒的,每例奖“四位一体”帮教小组400元。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十九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支持下,我街道坚持宣传预防为主,积极开展“远离毒,珍爱生命”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落实帮教、促进就业,把禁毒工作做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各部门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摆上日程,明确责任
禁毒工作由街道领导亲自抓。一是街道工委书记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团工委、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禁毒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保证禁毒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街道工委、办事处把禁毒工作列入社区年终考核目标责任制中,明确规定,社区禁毒工作由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签订社区禁毒工作责任书,强化基层一线禁毒工作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有效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为确保禁毒宣传活动落到实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宣传活动计划,全面开展宣传活动,在三类场所、三种重点人群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展版、横幅、挂图、禁毒宣传车等宣传资源进行广泛宣传。一是深入宣传毒危害,创造和谐稳定社会。为了给来深务工、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毒预防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务工人员能够正确识别毒,提高对毒及其危害的认识能力和抵御能力。2月19日,在万绿园社区内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活动中,禁毒宣传工作人员积极地向群众讲解禁毒知识,呼吁大家抵制毒危害,自觉远离毒,珍爱生命,崇尚积极向上的健康生活,同时在社区内播放禁毒主题相关视频和电影,丰富社区居民生活之余达到生动地宣传禁毒知识的效果。3月6日,我街道禁毒办在金龙菜市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致流动人口朋友的一封信”,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介绍了禁毒知识、毒危害,让群众感受到毒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让群众从各方面了解到“珍爱生命、远离毒”的重要性。3月23日上午9点,我街道禁毒办组织在宜欣广场开展“送春风·保平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进行预防教育、新型毒危害的宣传,向外来务工者和流动人员宣传讲解毒知识及吸食毒的危害性,号召更多的人远离毒,珍爱生命。
此次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000份,宣传展板16幅,宣传挂图50幅,横幅30条。以上活动中,居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等非常踊跃参与,不但认真观看挂图、阅读宣传折页,而且还详细咨询了不少问题,并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三、加强业务培训、实施跟踪帮教工作
通过学习培训,可以加强基层禁毒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为开展帮教工作打下基础。
为更为全面、深入开展工作,我街道辖区在册登记的吸毒人员实行了重点管理、跟踪帮教。一是成立帮教工作小组,对每个社区明确了一名帮教挂点领导,对每一名吸毒人员明确了由街道干部、社区民警、关工委、社区干部、吸毒人员家属及志愿者组成的“六位一体”帮教小组,由帮教小组定期组织对吸毒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做好每次帮教情况记录。二是实行建档管理。街道、社区对辖区内在册人员建立帮教档案,包括帮教成员名单、帮教措施、帮教活动记录。使帮教情况、进度一目了然。
四、排查摸底细致,落实帮教工作、促进就业,推进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规定,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效开展,我街道组织社区、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了详细排查,登记在册共111人,11人列入戒毒康复工作,11人居住在辖区。针对辖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实际情况,我街道充分利用国家对戒毒康复人员优惠政策等措施,借助街道、社区、股份公司和戒毒康复人员亲朋好友等力量,对有关人员加强的关心和帮助。
五、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打好禁毒预防战役。采取多种形式,打造禁毒斗争声势,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在社区形成浓厚的禁毒氛围。紧紧抓住全民、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禁毒预防战役,真正使毒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深入人心,努力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
(二)加强“无毒社区”巩固工作,打好“禁、吸、戒毒”战役,加快“无毒社区”巩固工作步伐,深入开展“保无毒”、“创无毒”活动。
(三)及时掌握戒毒康复人员动态,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继续深化帮教、尿检和就业安置工作,使禁毒工作更上一层楼。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二十
一、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村委会戒毒监护工作,落实人员,负责制定社区戒毒计划,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个体,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戒毒方案,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书,对在社区戒毒的人员实行行为监控、健康检测、心理辅导、生活救助、就业(就医)援助,帮助社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2、监督、指导社区戒毒计划的实施。
3、加强对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成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其工作行为,提高其专业知识,确保社区戒毒工作的正常开展。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社区戒毒学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禁毒法》、《戒毒条例》、《凉山州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和交流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3、学习、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办事处社区戒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的要求及工作需要负责制订、实施。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二十一
社区戒毒人员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就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
一、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传达有关文件、会议和上级指示的精神,制定社区戒毒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地请示报告,不得瞒报、漏报或迟报,遇到紧急情况要一边处置一边报告。
三、建档统计制度:对社区戒毒对象要逐人建档,要有统计报表,进行情况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保、错报、漏报和瞒报。
五、信息报送制度:社区戒毒组织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坚持客观性和时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本社区戒毒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社区戒毒工作的各种信息,并及时上传下达。
六、监督检查制度: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觉接受上街组织的监督,并在工作上予以配合。
七、联席会议制度:社区警务室、综治站等只能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社区戒毒工作,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八、考核奖惩制度:为了激励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和戒毒对象,建立日常考核制度,按时召开季度评议会进行综合评议和书面鉴定,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年终对工作成绩好的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和改造表现突出的戒毒对象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反之,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给予处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区戒毒对象要依法惩处。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二十二
一、建立了禁毒工作组织机构:学校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所有班主任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禁毒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深入扎实开展创建安全、无毒、文明校园工作,努力推动教育文明行业创建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及时传达各次禁毒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禁毒文件,并按文件精神对学校的禁毒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四、禁毒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制度健全,措施有力。
五、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本年度中,学校利用春、秋季开学典礼、家长会等集会和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途径对禁毒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教育。
1、学校出黑板报,使全体师生员工人人知禁毒,人人参与禁毒。
3、开展以“珍惜生命,拒绝”为主题的教育活动:201x年6月26日下午举行师生签名仪式,提高全校师生防毒、拒毒意识。
4、学校组织学生观看一部禁毒教育宣传片,让师生们更深刻地认识到禁毒的重要性和当前形势的严峻性,从而树立“珍惜生命,拒绝”的志向。
5、在6月26日这天,各班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禁毒教育》读本,让学生切实掌握知识和国家对禁毒的法律法规。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二十三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强制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戒毒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v^《强制戒毒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制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v^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的场所。
第三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达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教育学校化、康复劳动化、环境园林化。
第四条 强制戒毒所的设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提出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v^备案。铁道、交通、民航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需要设置强制戒毒所时,应当分别报请^v^公安局、^v^公安局、民航总局公安局批准后,报^v^备案。公安机关不得与任何单位、个人合资开办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所必须单独设置,床位不少于六十张。强制戒毒所选址应当尽量远离机关、学校、居民区、托幼园所及其他人群密集的繁华区域,远离环境嘈杂、污染的地方。
第五条 强制戒毒所的管理由设立强制戒毒所的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戒毒所的名称统一称为“××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
第六条 强制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三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管教、医护、财会等民警。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床位数配备民警:床位在一百张以下的,一般不少于十五人,其中,医护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民警一般应按床位数的百分之十五配备,其中,医护人员不得少于床位数的百分之五。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女民警和相应数量的工勤人员。所长、副所长、管教民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生应当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士应当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财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 强制戒毒所的民警必须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打骂、体罚、侮辱戒毒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索要、收受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三)挪用、损毁或者自行处理没收或者代为保管的财物;
(四)违反规定为戒毒人员提供药品。
(五)私放戒毒人员。
第八条 强制戒毒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报由同级人民政府计划部门、财政部门列入本级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九条 强制戒毒所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强制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
第十条 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应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并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出具健康检查结论,退由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限期所外戒毒的决定:
(一)患有急性的传染病(不含性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前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被限期所外戒毒的人员尚未戒除毒瘾、需要强制戒毒的,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将其送交强制戒毒所继续戒毒。
第十一条 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十一条 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十二条 强制戒毒所
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其他财物由强制戒毒所代为保管,并填写《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强制戒毒所留存,一份交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对检查中发现的^v^和法律规定应当没收的违禁品,应当逐件登记,予以没收,并开具《强制戒毒人员违禁物品没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由强制戒毒所留存,一份交戒毒人员。对于没收的物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女性戒毒人员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三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建立戒毒人员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强制戒毒决定书》、《强制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出所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违禁物品没收清单》、戒毒人员病历、谈话教育记录、《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呈批表》、《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决定书》、《强制戒毒人员限期所外戒毒通知书》、《解除强制戒毒呈批表》、《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和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
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将《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鉴定书》和《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通知书》归入其档案。
未经强制戒毒所所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戒毒人员档案。
第十四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教育制度,寓教于管,管教结合,教育挽救戒毒人员。
第十五条 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按照性别、成年和未成年实行分别管理。女性戒毒人员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情况,按生理脱毒、心理治疗、身体康复等分区管理。
第十六条 强制戒毒所戒毒治疗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管教、医护、工勤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所长批准,不得进入戒毒治疗区。
第十七条 强制戒毒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戒毒人员逃跑、自杀等事故和其他危害强制戒毒所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十九条 强制戒毒所对因毒瘾发作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害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专人看护或者隔离等保护性措施,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第二十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教育戒毒人员遵守《强制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和强制戒毒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治疗,接受教育。对违反所规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强制戒毒所所属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吸毒危害以及性病、艾滋病知识等教育。对女性戒毒人员的谈话教育,应当由女民警或者二名以上民警进行。
第二十二条 对戒毒人员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中讲课、个别谈话、社会帮教、亲友规劝、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强制戒毒所应当组织戒毒人员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参观学习、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活动,活跃戒毒人员生活。
第二十三条 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的日常生活实行规范化管理。管教民警对戒毒人员应当实行面对面的直接管理,应当熟知所分管的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思想教育工作。医护人员应当随时掌握分管的戒毒人员的治疗和身体康复情况。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主动坦白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于举报、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给予奖励。强制戒毒所发现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尚未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报经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强制戒毒人员限期所外戒毒通知书》,让戒毒人员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派出所的监督管理下,限期所外戒毒。限期所外戒毒时间计入强制戒毒期限。限期所外戒毒期满,经检查已经生理脱毒的,强制戒毒所应当为其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允许戒毒人员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探访由强制戒毒所统一安排。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强制戒毒所可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探访。捎带或邮寄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必须经强制戒毒所检查,确认无违禁品并登记后,才能交戒毒人员本人。
第二十七条 办案单位询问戒毒人员,应当出示办案单位证明及办案人员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经所长批准,在所内指定地点进行。询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十八条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遇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暂时离所的,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写出书面保证,经所长批准并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后,可以离所。离所期限不得超过三日,离所时间计入强制戒毒期限。
第二十九条 对于已办理刑事拘留、逮捕手续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在收容教育所的被收容教育人员,确需在强制戒毒所进行生理脱毒治疗的,由看守所和收容教育所提出意见,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强制戒毒所治疗。治疗期间的监护工作由原监管场所派人承担,生理脱毒后立即押送回原监管场所。
第三十条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戒毒所应当通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者指定医生作出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后,填写《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于家属不予认领的尸体,由强制戒毒所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拍照后处理。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死亡鉴定等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 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及时将材料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于戒毒人员举报、揭发和控告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材料,强制戒毒所应当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采取对症药物治疗措施,建立治疗档案;对艾滋病、淋病、^v^等传染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应当实行隔离戒毒治疗。
第三十三条 强制戒毒所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戒毒药品,不得使用未经审批准许临床使用或者试用的戒毒药品。
第三十四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严格的戒毒药品管理制度。对用于戒毒的药品,应当由专人管理,并分别建立专用收付帐册、专用处方和专册登记,由专人保管。需要对戒毒人员使用戒毒药品的,应当由医生开具处方,并监督戒毒人员当场服药。
第三十五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实行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定时查房制度,防止戒毒人员在脱毒治疗期间发生事故。
第三十六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组织经脱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开展有益于身体康复的文体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所内组织戒毒人员参加适度的劳动。
第三十七条 对强制戒毒期限将满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对其进行是否已经生理脱毒的检查。对仍未生理脱毒的,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填写《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呈批表》,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十八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设立办公区、戒毒治疗区、文体活动区、生产劳动区,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健身器材。戒毒治疗区应当设有戒毒室、观察室、治疗室、药房、检验室及值班室。戒毒治疗区药房应当具备贮存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条件。治疗室应当具备诊治戒毒常见并发症的条件及其他应急设施。
第三十九条 戒毒病室的面积每人平均不得少于三平方米;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寒、防暑、防潮。
第四十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应当有供戒毒人员沐浴、理发和洗晒被服的设施;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定期消毒;绿化美化强制戒毒所环境。
第四十一条 戒毒人员在戒毒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戒毒人员确实无力交纳的,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强制戒毒所拟定预算计划,报请当地财政部门解决。戒毒人员的生活费、治疗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商物价部门统一制定,并报^v^备案。
第四十二条 对戒毒人员或者其家属交纳的生活费、治疗费,强制戒毒所应当开具收据,单独立帐,单独管理,伙食帐目每月结算公布一次。严禁截留、挪用和以其他方式侵吞。戒毒人员食堂应当与工作人员食堂分开,单独设灶,保证饮食卫生。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要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四十三条 对强制戒毒期满后,经检验已生理脱毒的戒毒人员,由强制戒毒所所长批准后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通知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戒毒人员凭《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领取入所时所存财物。
第四十四条 戒毒人员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批准刑事拘留、逮捕或者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终止其在强制戒毒所内戒毒,办理出所移交手续。
第四十五条 对戒毒期满出所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通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并定期进行跟踪调查和回访,配合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派出所落实帮教措施,巩固戒毒效果。
第四十六条 戒毒人员出所时,强制戒毒所应当进行出所登记,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出所登记表》。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二十四
申请人:周祯,系吸毒人员之妻,20xx年2月5日生,住杨树浦路2813号504室。
申请事项:请求公安机关对戒毒人员莫安定五中队给予提前解除强制戒毒转为社区戒毒。
申请事由:20xx年,莫安定自染上毒瘾后,于20xx年11月25日被公安机关被抓进上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期间莫安定已为其吸毒而深陷深渊的悔过进行忏悔,表明其以后要远离^v^戒掉毒瘾的决心。因被申请人莫安定患有高血压三级心肌衰竭三级严重疾病,被抓之前住院重症监护二十天出院,短期生命危险或突然死亡,医院开具证明高危的情况,他家中有爸妈八十五多岁,大哥早病死,二个姐姐都是聋哑人,四哥是精神病,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导致家庭异常贫困,故急需被申请人办理保就外医治疗转到社区戒毒所。申请人负责监督被申请人在社区戒毒期间的自愿戒毒和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及随时接受公安机关和社区的监管。缓解被莫安定困难病危特殊治疗,根据《戒毒条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公安机关对给予提前解除强制戒毒转为社区戒毒为盼。
此致,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安局
申请人:周祯
20xx年1月28日
乡镇吸毒人员帮扶工作计划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篇二十五
20**年,禁毒大队在我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盟公安工作会议精神,遏制犯罪蔓延发展,努力完成盟局下达的禁毒任务目标,在全盟绩效考评中争取前五,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深入开展打击犯罪活动
1、开展禁毒严打行动。
20**年,针对盟局下达的禁毒任务目标,落实任务指标,开展打击犯罪活动,深挖来源,积极摸排,加大特情耳目建设工作,加强物流邮递管控。全旗起诉犯罪嫌疑人、查获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等指标数要在20**年基础上上升,达到20**绩效考核指标。20**年我旗起诉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吸毒人员9人,强制隔离戒毒1人,起诉率达100%。
2、积极开展禁毒会战。
20**年,根据盟局的部署,若开展禁毒会战,我大队将积极部署组织,落实禁毒会战任务目标,动员全警参战,加强*、特警等各警种间的配合,禁毒大队发挥主力军作用。20**年10月按照公安厅、盟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禁毒大队圆满完成了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百城禁毒会战行动”。
3、加大“逢嫌必检”力度
20**年禁毒大队,要加大“逢嫌必检”力度,主要利用指挥中心临控报警系统,由特警大队配合大力检查有吸毒史人员。
二、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1、20**年初,禁毒大队已联合*、特警等部门成功开展了两项禁毒集中宣传活动,20**年1月20日至2月28日禁毒大队开展了“流动课堂”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并且在2月5日至2月11日着重部署组织开展了“流动课堂宣传周”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3月禁毒大队又围绕“不让进我家•巾帼在行动”为主题,开展以妇女和家庭领域为着力点的“不让进我家”主题禁毒知识普及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禁毒宣传活动,使我旗人民群众禁毒意识普遍提高。
2、抓好“”国际禁毒日禁毒集中宣传。20**年6月底,禁毒大队在“”国际禁毒日当天开展一次禁毒集中宣传活动。利用传单、发放纪念品、*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营造禁毒宣传氛围,达到自觉抵制,参与禁毒斗争。
3、抓好青少年预防教育活动。20**年,禁毒大队与旗教育局配合抓好在校中小学生的预防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深入学校,上一堂预防教育课,开展一次禁毒主题演讲活动,通过开展预防教育活动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增强,自觉抵制。
三、进一步加强禁吸禁毒工作
1、开展在库在册吸毒人员见面排查活动。为进一步落实《戒毒条例》和《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年,禁毒大队计划组织民警对我旗在库在册、现居住别力古台镇的吸毒人员进行见面排查,逐一见面检查,逐人进行尿样检测,了解现实状态。
2、做好吸毒人员信息录入工作。20**年底前,对信息进行核对并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吸毒人员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查获的吸毒人员信息录入率达到100%。
四、加强禁毒管理工作
1、抓好公共娱乐场所管理。20**年,禁毒大队积极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整治,联合*、特警、派出所等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法开展巡回检查,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发放张贴旅店业及公共娱乐场所禁毒预防教育*,通过加强场所管理有效遏制涉毒场所蔓延发展。
2、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20**年底前,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我旗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检查,检查内容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台帐等方面。
3、加强禁种铲毒工作。20**年,禁毒大队要精心组织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禁种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遏制我旗非法种植原植物发展蔓延,力争实现我旗“巩固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工作目标。时值7月中旬*生长已进入花期禁毒大队要抓住*开花的关键期,联合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政府、各派出所,进行禁种铲毒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禁种铲毒意识,自觉投入到禁种铲毒斗争中,并与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签订禁种铲毒工作责任状。
五、加强特情耳目建设工作
特情耳目在20**年禁毒大队打击犯罪工作中,占有很大比重,在为期半年的“百城禁毒会战行动”中我大队就获取有价值的涉毒线索3条,且在20**年初,禁毒大队就根据特情耳目提供给线索,成功共破获了一起跨省贩卖案件。20**年禁毒大队为更加有效打击我旗犯罪活动,会加大、加强抓好禁毒特请耳目建设工作力度。
六、努力做好20**年禁毒工作
20**年禁毒大队要努力做好我旗禁毒工作。20**年底前,抓好大队绩效考评、行政执法、上报支队工作、禁毒宣传、联合*、特警开展夜巡等工作。把绩效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盟局要求的标准,大队作用得到发挥,大队整体禁毒工作有明显变化,高标准完成盟局下达的禁毒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