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要求方案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制工作要求方案篇一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弘扬宪法精神,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之成为知法守法的优秀公民。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1、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学习提高法制意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带头人。
2、邀请法律界人士来园组织法制讲座,帮助教职工进一步理解法制内涵,通过各类案例剖析,了解和掌握如何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3、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要自觉成为法制宣传员,利用晨间、餐前和离园前的谈话时间,向幼儿灌输浅显的法律知识,培养基本的法律意识。帮助幼儿明辨是非,懂得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例如:做了错事,却谎称是他人所为,那就是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在购买食物的时候,注意查看保质期、生产日期,拒绝食用过期、不卫生的食物,那就是自我保护意识的很好体现。)
4、按照区教育局的安排,邀请关工委的老同志来园举办讲座活动,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结合交通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宣传交通和消防安全法规,指导孩子们认识有关标志、标识,养成自觉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帮助孩子们形成自我保护的强烈意识。
6、开展法律进校园和法律进家庭等活动,通过班级网络、家园联系栏目等对家长进行法制宣传,在“六五”普法的开局年,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的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要注意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有效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幼儿园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法律知识测试和检查,检验教职工的学习成效和宣传效果。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法制工作要求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上级要求,突出宣传《国家安全法》,努力提高我院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推进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年底,不定期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四、宣传内容
(一)突出加强《国家安全法》的学习宣传。
加强宣传学习《国家安全法》,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国家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深入开展院内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体医护人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二)大力宣传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面落实我院‚七五‛普法规划,建设‚法治治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活动安排
(一)全院干部、职工召开‚实施‘七五’普法,学习《国家安全法》主题大会。
(二)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宣传《国家安全法》。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我院法制宣传系列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丰富形式,形成声势。医院要利用召开全院大会、中层会、宣传栏、led屏等形式,做好宣传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法制工作要求方案篇三
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又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2周年,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为做好今年“12·4”**镇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在**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决定于今年“12·4”来临之际,在响应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下,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周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制政府的建设贡献心力。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标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培养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镇区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我镇依法治镇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活动主题
1、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加强农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
3、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教育;
四、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内容要求,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3、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4、重点宣传普法和法治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
五、活动时间时间
时间:**年12月1日—**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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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镇政府及相关村街
六、活动形式
2、广泛张贴条幅标语、为各村街制做法制宣传展牌,就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建设规划做尽可能详细的介绍。
4、宣传资料主要包括调查问卷、宣传单、报纸期刊、展牌等。
通过以上四种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方式,进行宪法与法律法规的普及,进一步增强镇区群众、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其法律素养,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环境。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镇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动的指导,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加强对话,认真落实开展宣传活动。
2、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基层,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拓宽渠道,加大宣传
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积极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活动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展示宣传活动盛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法制工作要求方案篇四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障和减少小学生的违法和犯罪,实现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
一、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其作用。
随着社会上违法犯罪惊人的低龄化,法制教育在德育领域中的必要性显得尤为突出,而学生的违法犯罪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社会现象,其发生的原因涉及学生本人、家庭、学校、社会等方方面面。学校教育中是否实施科学的法制教育,家庭各成员是否能对其进行积极的正面领导,社会特别是学生所处社区是否能为学生创造一种良好的环境,都决定着学生对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的遵守状况,而在这些诸多影响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因素中,法制教育所能带来的作用是相当巨大的。
通过法制教育,我们可以使学生了解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形成初步的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习惯。通过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必要的指导,使家庭成员与学校同时进行该方面的教育。通过学生,指导他们进行普法宣传,从而为学生营造一种文明的社会氛围,进行环境教育,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法制教育来实现。 因此,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每一位老师、每一位班主任、辅导员必须充分认识法制教育在学生德育中的重要作用,并扎实有效地展开法制教育,从而有效地限制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法制教育对象及教育内容。
学校法制教育的主要对象为在校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教育内容为:小学各学科教材中的法制教育素材;《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的内容中也容纳了很多的教育材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如《交通法》、《教师法》。
三、教育步骤及方法。
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必须有精细的计划和严密的实施以及规范的过程管理,并配套齐全的制度予以保障。
1、行为规范教育。
本学年我校法制教育可先从《守则》和《规范》为切入口,通过《守则》和《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要求各个学生能记、会背、能对照、会执行,同时利用电视台、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进行有关学校课间、午间纪律、就餐纪律、放学排队纪律等各项规定的宣传。守纪是守法的最基础的环节。
2、法律常识教育。
对学生进行于之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教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让学生清楚地知道秘书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职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3、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养成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的教育,接下来就可以明确地向学生指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法规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
4、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
要让学生知道各自的含义。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必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种奋发向上的态度。
5、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辨别是非能力是一个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基本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种能力都会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必须要通过多方的比较、判断、分析等训练,提高学生该方面的能力。
法制工作要求方案篇五
将培育、日常监督检查和评审工作贯穿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全过程,着重培育一批质量安全管理亮点突出、科技含量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示范工地”。通过树立典型,积极引导,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市政公用工程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在建市政公用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一)工程基本建设手续齐全。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单个工程造价应达到500万元以上,工程工期至少在3个月以上;公用工程单个工程造价应达到100万元以上,工程工期至少在1个月以上。
(二)工程项目形象进度在主体工程完成30%以上、80%之前。
(三)质量安全管理创新亮点突出,科技含量较高,使用新技术应用1项以上。
(四)注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低影响施工建设,绿色施工技术应用2项以上。
(五)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到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卫生防疫等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培训到位,应急管理到位。
(六)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且规范使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
(七)工程建设过程中,参与申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劳务企业未因涉及申报工程问题而被列入建筑行业失信黑名单、市级及以上失信黑名单。
(八)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建设过程中无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九)对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附件4)或《青岛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价标准》(附件5)自评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
(一)“标准化示范工地”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工程项目实际管理情况自愿申报参评,并负责汇总主要参建单位的相关资料,参建各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做出承诺。申报参评“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应在开工前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并将创建计划列入项目创优目标,编制创建实施专项方案。参评项目应设立“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档案盒,留存相关图文资料备查。
(二)申报资料以a4幅面胶装汇编成册,封面右上角标注申报“区(市)名称”。申报资料内容包括:申报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3);工程施工手续(中标通知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创优实施方案和措施;工程创新成果;工程施工期间因质量、安全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企业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轨道交通工程及项目所在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市政公用工程,申报材料请于20xx年11月19日前报送至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各相应监督科室,由各监督科室统一推荐,各监督科室于20xx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汇总至综合业务科;其他区(市)的工程申报材料须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区市监督管理部门请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市政公用监督站综合业务科(南九水路2号甲401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公务邮箱xxxxx。
评审工作采取日常管理评价、观摩评价和社会评价综合评分的方式组织实施。三项评价同时开展,比重分别为60%、30%、10%,总分100分。综合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工程可评为“标准化示范工地”。
1.日常管理评价。重点评价申报工程日常管理情况,对工程所在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工程由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站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申报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分或提出评价意见,形成日常管理评价得分。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参评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分。
2.观摩评价。由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具体组织实施,聘请行业内专家共同参与观摩评价,对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附件4)进行现场评分,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社会评价。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接受社会监督评价。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经查实,将视情节在社会评价权重分值内进行减分;对涉及不符合申报条件事项的工程,取消其评审资格。
(一)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将建设、施工、监理的主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分解,切实将压力和责任传导到企业和工程各管理人员,构建起企业、项目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二)严格申报评审程序。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对于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0分或申报各方主体出现违背申报承诺行为的,将按照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办法予以惩戒。对存在严重失信、影响恶劣问题的,将各相关参建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严格落实优质优价政策。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落实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创优费用,确保优质优价费用按期足额结算。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劳务企业,要提高认识,严格标准,积极创建优质工程。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和绿色施工技术推广。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研究,积极创新,不断加大智慧化工地管理、绿色施工及装配式建筑等新技术应用。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企业要带头落实建设工地环境提升各项要求,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自动防尘喷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材料应用、垃圾分类处理等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有效杜绝扬尘的产生和建筑垃圾的污染,降低项目管理成本,实现施工过程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五)提升创建示范效果。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要适时组织观摩活动,推广“标准化示范工地”先进管理经验,互相交流学习,切实提高和促进参建各方的标准化管理水平,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效果。“标准化示范工地”获评情况将作为“青岛杯”、山东省市政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山东省市政金杯工程等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获评“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等,依据考核规定分别给予相应信用考核加分。
(六)健全完善培育监督考评机制。要求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培育、引导推广和监督检查力度,鼓励督促参建单位将标准化管理落实到施工现场的每个细节。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站将不定期对参评的“标准化示范工地”进行暗访复查,并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对施工过程中降低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或工程质量等问题引起群体上访的工程项目,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评审资格,已获得“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并依据考核规定进行信用考核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