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督察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食堂督察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引导和倡议广大师生及家长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广大学生节俭、文明用餐,有效解决学校食品浪费问题,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使学校成为全社会节约粮食的榜样,共同推进全社会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良好氛围。
1.开展中华美德、优良传统等宣传教育。广泛传播爱惜粮食、健康生活、文明用餐等观念。牢固树立“粮食是一种紧缺资源”的节粮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2.大力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将节约粮食教育纳入课堂教学。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班级黑板报、演讲比赛等形式,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张贴《阜南特教共同体“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议书》、宣传标语、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师生适量点餐,节约粮食。
3.组织学生开展与学龄段相适应的勤俭节约体验活动。引导学生参与劳动,切身体验“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艰辛,从而体会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自觉树立节约意识。
4.加强家校联系,建立家校共育机制,养成珍惜粮食、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利用家长会、班级家长微信群、qq群、小手牵大手共同参与各种主题活动,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家风和校风,共同教育学生在家庭、社会、学校养成节约习惯,不浪费“一粒米、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
(二)规范学校食堂日常经营管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1.学校食堂必须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学生提供服务。
2.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学校食堂食材及原料严格落实县大宗食品招标采购要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出库查验制度,保证优质食品原料进入食堂,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原料的浪费。
3.调整分餐方式。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调整食品份量,提供小份食品,条件具备的应实行可以菜品自选,米饭小勺少吃多添。各学校可采取“饭菜自取,吃完可添,严禁倒饭”的方式,让学生尽可能吃多少要多少,积极开展“光盘行动”,杜绝粮食浪费。
(三)建立健全学生食堂节约用餐制度,督促学生主动节约,反对浪费
1.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餐饮质量;增加菜品品种,提升服务水平,询问并关心不同学生的饮食习惯,减少因饭菜质量问题而导致食物浪费。
2.建立定期调研制度。定期到学生中调研,了解学生不同季节喜好的菜品,及时更换、调整、优化菜谱,分荤素进行排序,优先进入菜单。根据学生的营养和口味需要,每餐尽量提供多种菜品,供学生选择。
3.建立“校长、教师、家长”陪餐制度。每餐均有校长、教师与学生共同用餐,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家长陪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学生吃上“安全餐”、“营养餐”。
4.将“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表现纳入师德评价体系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建立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的监督员志愿者队伍,实行每餐值日制度,在食堂餐桌或者泔水桶边巡查监督、劝诫教育,强化对食品浪费现象的监管。探索设立学校食堂“节俭榜”名单,评选“节约之星”,激励师生积极参与学校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工作机制,推动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2.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专项整治。我校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节约粮食制度,促进学校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3.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不同群体中广泛发动,采取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勤俭节约良好美德的形成。
4.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跟踪问效。我校组织督查专班,对校体部及分校食堂进行督查巡查。督查专班将以本方案的整治措施为主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学校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食堂浪费现象较严重的单位,将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执纪问责。
食堂督察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组长:x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
任、加强协作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堂督察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1、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有的做事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该担当的责任不担当,该落实的工作不落实,总是以不惹事、不添乱为借口裹足不前,对一些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能正常处理的事项,也要层层请示、让领导签字,甚至要到主要领导过问或表态才会动。
2、怕麻烦、怕吃亏。有的习惯于推,遇到一些有点难度的任务不是想办法很好地完成,而是习惯找理由、寻依据,尽量把责任往上交、往外推,特别是一些分工交叉或职责边界不太明晰的工作,经常会推来推去;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过问、不积极想方设法解决,甚至问题爆发了也不是着急怎么解决,而是忙着把责任撇得干干净净;有的认为现在要求严、问责多、压力大,付出与回报不相匹配,怕与群众打交道、怕当扶贫干部,不愿在“一线”干,有些干部想回城,总想着待遇好、任务轻、责任小的岗位。
3、墨守成规,不敢创新。有的谨小慎微、四平八稳,喜欢“依葫芦画瓢”,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老规矩办事,没有先例的事不敢干,没有明文规定的不敢动,总怕自己一不小心犯“错误”;有的不敢创新思变,不善求新突破,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制度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不敢改、不愿改,或者用常规性工作代替完成改革任务,怕引起矛盾给自己带来麻烦,怕失败追责;有的遇到一些稍复杂的问题就理不清头绪,找不准症结,打不开思路,抓不住关键,致使工作无从下手、难有突破。
(二)着力整治“慢”的问题
1、拖拖拉拉,效率低下。有的对党委、政府部署的工作,习惯的是先等一等、看一看,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或以任务太重、人手不足等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有的抓落实不痛不痒、不慌不忙,节奏慢、力度小,时松时紧、忽冷忽热,领导调度就紧一阵,领导不注意就松一阵,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迟迟不见动作;有的办事拖沓,本来能往前赶的却硬是往后拖,办事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只顾自己程序是否到位,不管是否误事坏事,群众急、领导急、他不急。
2、推诿扯皮,看人办事。有的缺乏协同意识、配合精神,相互之间不愿主动沟通协调,有些事情来来回回、互相扯皮,结果把宝贵的时机和机遇给耽误了,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办事不讲规则讲“人情”,热衷于用规则谋私利、用规则换赏识、用规则促感情,看脸办事,对人不对事,领导打了招呼的主动办,上级部门批示的抓紧办,媒体曝光的加班加点办,一般普通群众的慢慢办、拖着办。
(三)着力整治“假”的问题
1、应付了事,不求实效。有的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具体操作谋划不深、不细,制定的政策措施照搬照抄,不接地气、不讲实际;有的工作浮在面上,习惯于安排了、布置了,当“甩手掌柜”,只管发号施令、电话遥控村干部、下派任务,不教方法、不抓执行,不督促检查,即使督查,也是走马观花装样子;有的抓工作图形式、讲场面,不管有用无用、只求出镜露脸,轰轰烈烈走过场;有的抓工作或眉毛胡子一把抓,或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看似忙忙碌碌,实则收效甚微;有的工作标准低,满足于一般性完成任务,“应付完事”“交差了事”,不愿在高质高效上下功夫。
2、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工作不实,看资料多、深入一线少,在办公室听汇报多、一线解剖麻雀少;有的表态快、调门高,却行动慢、落实差;有的报喜不报忧,有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邀功摆好,对问题和不足却避而不谈、掩过饰非,不怕事业受损,就怕自己“丢分”“挨批”,甚至出现了重大问题,也不及时报告;有的抓工作明明没有实质推进,却想蒙混过关,在数据上做文章、文字上做游戏,比如,在拆除危旧房、铁皮棚等方面少报任务、多报成绩,甚至“刷漆变脸”糊弄检查,党务、村务、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在室内的墙面上拍个照片留底就算是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也只是简单的做做样子,有的拿以前或者别的场景在工作微信群里晒。
(四)着力整治“庸”的问题
1、不思进取,暮气沉沉。有的思维固化、思想保守,不主动学习,不深入思考,一年到头不读书、不学习,习惯于吃老本、凭经验办事;有的不研究上面的政策、不学习外地的经验,既不主动给分管领导宣传解读新政策、新要求,也从不尽心为领导出新招、谋实策;有的干部心思不在工作上,“吃喝玩乐”样样在行,干起工作来就是提不起精神,整天蔫不拉叽;有的争先创优观念淡漠,跑项争资意识薄弱,甚至重要的考核评比垫底也无所谓,有的村和部门一年到头看不出做了多少像模像样的工作。
2、能力低下,得过且过。有的谋划决策心里没谱、工作推进手里没招、难题破解胸中无策,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局面打不开,工作无起色,要么就糊干蛮干,留下不少后遗症,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有的责任意识差、敬业精神弱,工作强度大些、加班时间多些就叫苦连天、怨天尤人,甚至浑浑噩噩,萎靡不振;有的认为自己的职务到了“天花板”,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守摊子、混日子,工作缺乏干劲、做事缺少激情。领导推一推才勉强动一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奉行“不贪不占、啥都不干”,充当“占着位子不干事,拿着工资不出力”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漠视群众困难不作为,对群众诉求能躲则躲、能推则推,甚至故意刁难。
(五)着力整治“散”的问题
1、淡漠法纪,不守规矩。有的政治意识、大局观念不强,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甚至软抵硬拖;有的对组织、对领导不忠诚,嘴上一套、实际一套,明里一套、暗里一套,典型的“两面人”“伪忠诚”,甚至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有的外出不报备、会议不请假,重要事情不请示汇报,重大事项不及时如实报告;有的干部心浮气躁,患得患失、斤斤计较,甚至胡搅蛮缠;有的干部不琢磨事、专琢磨人,市侩气息严重,说小人之言,行小人之举,看不得别人的好,瞎猜测、乱告状,特别是还有极个别干部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
食堂督察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xx〕40号)和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教后勤〔20xx〕3号)要求,结合全市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中小学校食堂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定点采购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师生就餐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中小学校食堂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中小学校无较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一)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食材采购按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 号)相关要求执行。一是局属学校及其他采取托管方式经营的学校要将食堂托管企业提交的食材招标方案纳入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招标条件做到“六个确保”,规范招标程序和货款支付;二是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及其他自办食堂的学校,结合各地实际,以县市区或片区或学校为单位,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签定供货合同,做到票证齐全,建立实物台账,做好出入登记;三是实施“新型微厨”供餐模式的学校按照《宜昌市中小学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微厨”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文件要求,实行“分类组织招标配送,三方签订供应合同,分校建立食材台账,校方随机抽检验收”的食材采购管理办法。
(二)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公办学校教职工餐费应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学校规定列支,教职工餐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学生餐费中列支。所有学校食堂应按照同质同价原则为在校师生供餐,领导、教师及家长陪餐必须自行支付餐费。
(三)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学校食堂接待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教后勤〔20xx〕1 号)要求执行。一是非因公行为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其他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二是因教育教学业务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确需由学校食堂安排工作简餐的,应建立专门的食堂内部接待审批制度,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安排接待;三是公务接待的餐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烟酒或饮料,不得使用名贵食材或高端菜品,不得超规格、超人数陪同用餐;四是由学校按照“三公”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与学校食堂(或托管经营企业)进行财务结算,不得采取抵扣、转嫁等方式免结费用。
(四)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全市所有学校应参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 号)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学校食堂对公银行账户,填写财务“五表一册”,建立会计账簿;二是配齐食堂专(兼)职财务人员,承担本校食堂财务日常监管、学期核算、年度并账工作;三是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成立以财务人员为主体,包含学校、纪检部门、师生代表等各方人员的专门工作小组,每学期结束时进行财务核算。严禁以中高考质量奖、获得上级表彰、加班等各种名目从食堂账目中列支奖金、福利、津贴等行为。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一是局属学校在学生转学外地或毕业后,通过宜昌市校园生活服务平台,系统自动将学生市民卡上剩余资金转账到家长银行卡上;二是其他自办或托管食堂,学期末财务核算后,结余资金退还给学生或是用于学生免费就餐;三是采取“包餐制”收费的学校(包括集中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必须记载学生就餐次数,多余的餐费退还学生。
(六)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一是杜绝跨学期收费行为和与其他事项捆绑收费行为,学校应尽可能采取便捷安全的网络技术实现家长自主充值、无现金消费的模式。乡镇及以上的学校到本学期结束前要消除现金消费模式,暂时无法实现刷卡(非现金)消费的农村学校要规范现金消费管理。二是组建由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食堂管理人员所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公开商议餐标并公示供餐价格,且每学期内保持稳定,不得涨价。
(七)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学校不得以开展文化课补习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不得将学生就餐人数与教师考核挂钩。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家长及学生就餐意愿,遵循家长知情、学生自愿原则。
(八)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和书记共为第一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安全管控;落实中层以上值周领导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每学期校领导要至少暗访一次食材供应商,每月要实地检查食堂服务场所;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要随机抽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情况;每学期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九)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1号)要求逐一落实。乡镇学校以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民办学校以规范后勤领域收费为重点,中职学校以规范后勤管理为重点,幼儿园以加强幼儿营养健康指导为重点,各地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四小”(小饭桌、小卖部、小摊贩、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十)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一是学校食堂应不断提升食材质量和烹饪技能,生鲜食材占比不低于65%,按照国家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中国”要求,优化带量营养食谱,均衡配置蛋奶果蔬,特别是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生长需求,加大新鲜牛奶(每周至少两次随中餐配套)和生鲜牛肉的周供应量(每周至少一次随中餐配套),提升供餐品质。二是学校食堂经营应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合理确定餐饮价格,保障供餐质优价廉。三是定期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改善餐饮质量。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成立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覃照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朱昌林担任,组员由计财科、综治科、体卫艺劳科、督导办、人事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后勤办负责同志组成。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主城区学校要确保开学初完成营养午餐工程全覆盖任务。
(二)学校自查阶段(9月30日前)。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整治10条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治台账(见附件)。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注意与前段时间启动实施的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三)县市核查阶段(10月31日前)。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以后,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和卫健等职能部门,深入一线,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学校自查台账逐个核查落实。必要时应主动对接当地纪检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配合做好教育整顿及问题查处。
(四)市级督导阶段(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建专班,在前期基层学校自查和县市区核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汇总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31日前)。各中小学校在自查
自纠的基础上建立整治台账,明确问题内容,指定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落实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纪委和省教育厅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周密方案,逐项主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是后勤育人的重要阵地,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落实信息报送。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报送实施方案。从9月份起,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整治台账、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食堂督察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一、整治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xxx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上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爆炸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负责组织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9月19日开始,至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制定方案。
9月25日前制定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9月)
1.自查自改(2017年9月) 组织对辖区内的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认真进行自查自改。
2.督促整改(2017年10月)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0月至11月)
认真整理、完善专项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商贸服务场所(含餐饮业、住宿业)要提交对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危害性以及治理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密切配合。
(二)加强宣教,营造氛围。以落实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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