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域绿化提升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办公区域绿化提升方案篇一
为做好全镇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依据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环函(20xx)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污口排查整治
1.范围及对象
(1)排查范围。各村(社区)要组织各方力量,对镇域内12村1社区、工矿企业和乐素河、窑坪河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左右一侧延伸2公里范围内的农村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力求符合实际,确保应统尽统。
(2)排查对象。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辖区内以上2条河流排放的排口,以及所有通过河流、滩地等间接排放的排口。
2.目标责任
(1)对全镇范围内居民、农户、机关单位、工矿企业、尾矿库、种养殖业、个体摊点及经营场所私自设立的污水排放口进行排查及整治。
(3)负责镇域内所有企业排放口的排查及整治。按照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环函(20xx)64号)文件要求,抓好整治工作。
(二)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镇安环办牵头,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涉水重点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执法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开展联合调查并及时处置,严厉打击水污染违反犯罪行为。
办公区域绿化提升方案篇二
为充分发挥低保救助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20xx年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市民政工作部署要求,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稳步提升街道农村低保保障覆盖面,有效杜绝“脱保”、“漏保”现象,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完成全街20xx年社保兜底工程目标任务。
(二)认定办法。依照《关于申请低保支出型贫困家庭收入核减的通知(试行)》(合民[20xx]53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巢民字[20xx]84号)及《关于进一步修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工作的通知》(巢民[20xx]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障类型分为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困难家庭是按户施保,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低保标准。低收入家庭是按人施保,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低保标准2倍,可保障重病、重残本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按人施保,家庭人均收入减去医药费支出后需低于低保标准2倍,可保障重病患者本人。
结合本次排查工作,试点开展低保审批权下放改革,市民政局将审批权委托下放到街道,审核权委托下放到村(居)。
(一)全面摸排
街道组织村(居)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详细摸清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实际状况,对照低保政策规定,逐一识别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全面摸排阶段结束后,对初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街道和村(居)委会应主动告知和协助其办理申请低保手续,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街村出具调查处理意见,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审核阶段
一是入户调查。街村两级开展入户调查,协助拟申请对象提交申请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病历(医药费单据)、残疾证复印件等困难证明材料。二是信息核对。各村居填写拟申请低保对象家庭人员信息(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赡扶抚养人),由村书记及分片村干部签字负责。街道汇总后,由市民政局录入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并发起核对。三是村(居)审核。村(居)两委根据信息核对报告和入户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核算其家庭人均收入。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民政办需派专人到场指导),形成拟纳入低保对象名单,确定保障类别及低保金,并在村(居)民小组和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出审核建议并上报街道。
(三)审批阶段
街道成立低保评审小组,由分管民政负责人任组长,街道纪检、民政、扶贫等部门及村(居)负责人参加,召开评审会议集中审批(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应为单数)。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由街道组织公示,并在各村(居)委会公告栏长期末端公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困难群众摸排及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低保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社会保障脱贫一批”,进一步巩固街道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
(二)强化责任落实。村(居)要加强沟通协调,细化工作安排,把握序时进度,确保工作按时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村(居)委会要逐级压实责任,督促做细抓实,确保不漏一户一人。要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准确掌握困难群体家庭成员、致贫原因、收入构成等基础信息,为排查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严格监督指导。街道指导帮助各村(居)改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程序不规范、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导致出现“脱保”“漏保”“错保”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办公区域绿化提升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县林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决定从20xx年3月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问题。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破坏天然林资源、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挂牌督办、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纳入20xx年林长重点工作内容。
(一)为切实开展好专项行动,镇成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林业负责人任副组长,公安、林业、自然资源、环保、城管、司法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村(社区)都要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重要工作和情况要及时向镇级林长报告。为加强工作衔接,各村(社区)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镇领导组办公室对接联络,每月16日前上报工作进展。
本次专项行动于20xx年3月至10月开展,分准备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准备部署阶段(3-4月)
1.成立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积极做好宣传发动,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营造浓厚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3.依托省林业局的全国森林资源管理智慧平台统一提供的卫星遥感影像,开展卫星影像判读;要充分利用历年森林督查成果,排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建立20xx年1月1日以来全部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
(二)自查自纠阶段(5-9月)
1.各村(社区)对疑似问题线索、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逐一开展现地核实,对历年森林督查结果再核查。
2.各村(社区)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需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三)重点整治阶段(8-9月)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实推进。
1.各村(社区)要建立整改台账,将查处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针对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不到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镇对各村(社区)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督办,对走过场、弄虚作假、打击不力、问题严重地区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必要时约谈相关林长。
(四)总结巩固阶段(9-10月)
深入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和经验,找出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查缺补漏,完善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10月1日前,镇提交专项行动成果报告,并选报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上报县林园中心。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特别是狠抓大要案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镇加强督导,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依法严肃处理。镇建立严格的问题排查机制,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镇按照《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建立公安、林业、自然资源、环保、城管执法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处理机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以罚代刑。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尤其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特别是重点加强公益林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办公区域绿化提升方案篇四
——重点解决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3个县(区)生活污水直排溢流问题和47个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问题。
——到2024年底,设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实际处理需求,基本实现旱天无生活污水直排,力争中雨(24小时内降雨量10至25毫米)无生活污水溢流;设市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办公区域绿化提升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禁毒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我镇的禁种铲毒成果,严防反弹回潮,确保实现“零产量”、巩固扩大“零种植”的目标,根据省、市、县禁毒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精神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系列部署,围绕“巩固扩大‘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中心目标,进一步强化宣传、踏查、打击、责任落实等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天上卫星测、空中飞机拍、地面人工查”的“天、空、地”立体防控体系,确保我镇非法种植^v^、^v^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不反弹、不回潮。
预防在先,突出做好禁种宣传工作,普遍提高农民群众禁种意识;重在落实,各村、成员单位按照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厉打击,积极开展非法种植^v^、^v^案件的侦破工作,始终保持对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毗邻的凤铺、长桥、吉巷等协作配合,不断提高联合防范和打击能力;全面排查,结合禁种铲毒工作,排查辖区内是否有制毒人员与本地违法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荒山野岭、废弃厂房、村庄生产制造毒、等,及时发现捣毁制毒窝点;着眼长远,结合精准扶贫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贫困山区的农业替代种植和造福搬迁工程,从根本上杜绝非法种植^v^、^v^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土壤,建立禁种铲毒工作长效机制。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31日)
各村、成员单位要密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各村、成员单位要逐级签订禁种铲毒综治责任状(承诺书),落实综治责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组织本村的两委、村干和群众积极分子入村入户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通告、公告、警示等教育农民不种植原植物,已开荒种植的自行予以铲除;要大力宣传“天目-21”卫星遥感航测和无人飞机航拍行动,借助高科技手段有效震慑种毒违法犯罪分子,使其“不敢种”、“不想种”、“不愿种”,加大《群众举报非法种植^v^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宣传力度,达到持续巩固我镇禁种铲毒成果的社会效果。
(二)踏查验收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4月25日)
各村要组织两委、村干、护林员和群众积极分子,继续发扬“四个千万”的优良传统,深入山区林场、重点山头、行政区划“三不管”地带和历史种植地块、废弃房屋、居民庭院等地方和部位开展踏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原则,不放过一村一户、一坡一岭。充分利用无人机开展禁种宣传及发现非法种植地块和后期的铲毒工作,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
4月份,各村要积极配合国家、省禁毒办将开展的“天目-21”卫星遥感航测和无人机核查验收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铲除种植于深山老林、偏远山头的原植物,确保实现“零产量”的工作目标,巩固扩大“零种植”战果。
各村、成员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种植原植物线索,按照县禁毒委制定出台的群众举报非法种植^v^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加大对举报非法种植^v^、^v^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奖励力度,坚决破获一批种毒案件,抓获惩处一批种毒违法犯罪分子。工作中,公安机关要注意发现侦破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跨地区犯罪团伙,彻底摧毁“^v^经济链”、“^v^经济链”。
(三)总结整改阶段(20xx年4月26日至20xx年5月5日)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懈怠思想
近年来,我镇禁种铲毒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村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禁种铲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懈怠、一劳永逸的思想,以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忧患意识,继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防非法种植^v^、^v^等原植物现象出现反弹蔓延,巩固全镇来之不易的禁种铲毒成果。
(二)全方位宣传,提高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各村成员单位要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不断增强禁种铲毒宣传教育的科学性、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抓好春节前^v^种子落地入土时节的阶段性集中宣传,动员农民群众不种毒;又要注重节后^v^生长、开花、结果期间的宣传活动,动员不法分子自动铲除原植物。既要抓好对传统种植^v^的重点宣传,又不放松对各村居民的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宣传非法种植原植物的危害、典型案例,普及医学常识,纠正少数地方种植^v^幼苗用于食用、卤菜食物添加^v^壳以及夸大^v^治病功效的错误观念,引导农民不种植原植物、不制贩^v^,真正形成禁种铲毒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