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骨灰堂装修方案 农村公益广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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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骨灰堂装修方案 农村公益广告方案篇一
五、参赛形式
1.个人参赛
2.团队参赛,团队人数不超过3人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
1.手绘宣传海报:纸张尺寸在2开以上
2.电脑设计类:纸张尺寸为a3或a4,分辨率为300
3.影视宣传类:影视作品时长在1分钟以内(手机摄像、照相机摄像、dv摄像机等均可)。
(二)作品内容
1.能够反映校园各项公益事业,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公益”,号召行动,参考内容如:道德、环保、健康、卫生、扶贫助学、尊重知识、权益保护、安全维护等方面。以尽可能多的形式放映生活中的各种小细节,真实深刻。
2.为突出主题,要求每幅作品上必须有相应的主题或校园文明标语、宣传语。
3.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三)作品提交
联系人:姜楠电话:
2.参赛者要填写作品说明表(详见附表1),纸质版作品说明表要贴在作品背后提交,电子版作品说明表要与电子版作品一同发送到上述邮箱,各个院系至少报送5份优秀作品。
七、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按照平面设计和影视类作品两大类别,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创意奖各一名,优秀作品若干,获奖者颁发凯发官方的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给予展出,以供欣赏和交流。
农村公益骨灰堂装修方案 农村公益广告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立足殡葬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当选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和住宅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建设公墓。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规定标准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墓运营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安葬墓穴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
2020年新建老洲镇、周潭镇、铜山镇和安铜办事处4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灰河乡、陈瑶湖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办)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和办事处。
(一)规划设计。根据辖区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可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滚动发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0亩,圩区、平原原则上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山区、丘陵地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建设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属性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通过扩建方式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积超出原有公墓规划面积,需重新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乡镇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称标识和界线标志,墓地应保持整洁、清静、肃穆。墓区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厕、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墓区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应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减少硬化面积。骨灰格位应防火、防潮、通风,单个格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大于0.25平方米,有统一编号、有祭祀台等。骨灰寄存架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1.建设单位申请书(或请示文件);
2.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改扩建公墓应于2020年3月份动工;新建公墓应于2020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选址、土地征用和相关报批手续,2020年5月份启动公墓建设。新建、改扩建均在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建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予奖补。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墓选址、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公益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乡镇(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做好公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公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协调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进行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乱埋乱葬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确保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有关乡镇(办)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乡镇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
农村公益骨灰堂装修方案 农村公益广告方案篇三
(一)坚持规划引领。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x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村庄发展有目标、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的要求,因地制宜编制和完善村庄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多规合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重点对村庄人口总量、设施布局、产业结构、发展趋势、生态保护、村集体经济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确保通过整治达到空间布局合理、资源配置优化、公共服务便利、田园风光优美、生活富裕和谐的目标。
(二)坚持加大投入。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需要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中省资金、项目争跑力度,研究完善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措施。继续坚持涉农资金整合捆绑、统筹使用,用足用活现有强农惠农政策,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优化财政供给结构,进一步加大奖补力度。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探索建立市县财政 社会资金 群众自筹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模式,拓宽投入方式,多渠道破解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制约瓶颈。
(三)坚持标本兼治。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净化人居环境。坚持整治与保护、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急于求成,不大拆大建、不重复建设。村庄绿化美化要以当地树种、乡土特色、自然风貌为主,不求园林化,但求生态化。要深入分析农村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充分兼顾脱贫攻坚、产业开发、移民搬迁、生态建设等因素,合理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统筹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坚决防止造成资金投入偏差和浪费。要把产业开发作为重要依托,持续做大特色产业、做强集体经济,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经济保障和人力支撑,实现人居环境靠农民整治、优美人居环境让农民享受。
(四)坚持示范带动。借鉴x区佛道坪村、赵家岸村,x区南沟村,x县黄连河村等典型模式,突出地域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特色,努力打造文化旅游型、产业带动型、自然山水型的典型样板,做到“县县有品牌、乡乡有样板、村村有特色”。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快示范辐射带动,坚持由点到线、由线向面、全域推进,努力实现“点上精致、线上美丽、面上干净”的整治目标。
(五)坚持常态治理。通过完善政策、建立制度,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保障机制。夯实各级领导和乡村干部责任,强化督查考核、表彰问责,建立督查督导机制。推行门前“三包”和网格化管理,配套村规民约,建立村庄保洁机制。推广垃圾兑换银行,探索源头减量,形成切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明晰污水处理设施产权、使用权、维护权,形成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常态化运维机制。
(六)坚持合力推进。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更好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村庄规划、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五个专班及其成员单位的协同作用,及时召开各类现场推进会议,总结推广基层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融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先进典型、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强农民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切实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共建共享共受益的目标。
农村公益骨灰堂装修方案 农村公益广告方案篇四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农村公益骨灰堂装修方案 农村公益广告方案篇五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对我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等级公路沿线新(扩)建公(坟)墓清理整顿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现管理规范、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目的,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二、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点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村民满意、不违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原则,原则上一个村只选一个公墓点,没有条件的村可以与其他村实行合建,公墓选址要避开交通主干道、远离水源和风景名胜区。各乡、镇、办事处协调处理好村民组与村民组之间或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以及利益问题,确保不影响骨灰的安葬。
(一)加强领导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进行村级公墓的选点、规划和建设,检查骨灰入墓情况和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点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影响规划建设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报批手续。负责规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进行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公墓规划建设完工后,该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边建边使用。每个公墓的墓区规划和建设分期分批进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种原因的迁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即:骨灰入公墓的标准)迁入村级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规划内容
1、边界线。公墓的边界线按占地面积栽桩界定,画红线明确公墓范围,在规划图上标明边界线。规范建设的公墓墓区修围墙遮拦。
2、等高线。可根据具体地形而定,等高线之间水平距离为2.8-3.6m。
3、墓穴位置、墓穴间距、墓穴占地面积。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线内,墓穴之间距离为1m,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4、绿化区域。墓穴四周,等高线上均为绿化区域,树木采用塔柏、常青树,树高1m左右。
5、墓区通道。墓区设置通道,宽度为1m。
1、墓穴平台高度为1-1.2m,宽度为2.8-3.6m,平台墙体厚为0.5m,可用空心水泥砖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节约为主,平台墙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墓体高度为0.8m,墓碑高度为1m,宽度0.6m。墓位可用红砖堆造,表面贴白色磁砖,也可用符合规格的墓坟石。
3、墓穴间距为1m,墓穴与后壁墙壁距离为0.5m。
4、墓区通道宽度为1m,视具体情况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砖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区绿化以塔柏或常青树为主,树高为1m左右,辅以种草进行绿化,每层台阶里墙靠墙植树绿化,株距为1m,也可在台阶墙上种植藤蔓植物绿化,墓穴之间植树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种花草绿化。
6、墓区边界围墙高度1.5m,厚度0.3m。
7、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可以把墓型统一建好,没有条件的至少将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积、墓穴间距建好,或者将墓穴安葬位置植树标示固定好。
以村级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安排落实公墓建设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将发改、林业、民政等部门与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和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