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业扶贫的四大体系 产业扶贫带动就业方案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甘肃省产业扶贫的四大体系 产业扶贫带动就业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上级关于坚决打赢部分攻坚战的要求,实现就业脱贫任务工作目标,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特制定《阜阳市人社局就业脱贫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帮助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16-59周岁,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的目标,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载体,采取就业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良好氛围;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到20xx年帮助*****名(自20xx年起,每年计划8000名,县市区每年各1000名)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扶贫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分级分类制定落实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
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加工点。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加工点,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
4.鼓励中介机构和院校输送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一定时间的职业中介机构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技工)院校向当地企业输送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比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给予职介补贴。
5.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水库安全管理、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
6、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力度,离校前,为贫困家庭毕业生发放8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帮助其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离校后,结合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青年创业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统筹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就业创业能力。依托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定向、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贫困劳动力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并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促其掌握上岗就业技能。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1、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继续深入开展“接您回家”、企业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2.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根据家庭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庭服务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3.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并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甘肃省产业扶贫的四大体系 产业扶贫带动就业方案篇二
产业扶贫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扶贫措施被广泛应用,那么该如何策划好产业的精准扶贫呢?接下来本站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xx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xx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xx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xx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xx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xx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 基地 科研单位 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甘肃省产业扶贫的四大体系 产业扶贫带动就业方案篇三
为实现我镇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有效实施,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靖西县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办发〔2016〕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王家村位于曲河乡北部,南与青城村接壤,北与桥楼乡、东与花子顶、西与房石理河交界,总面积10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1275亩,林地12000亩,本村辖5个小组,户籍人口345人,总户数121户,2014年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500元。人平粮食产量250公斤,主导产业玉米、养殖、外出务工。全村共有贫困户24户,81人。
二、致贫原因分析
王家村从人均收入指标看,与全乡总体水平相比,差距也是很明显的,处于全镇倒数。基础设施非常薄弱,至目前,尚有村组步道没有完全硬化。无水利设,村卫生医疗设施落后,按照国家贫困标准,全村还有贫困人口81人(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口),贫困人口一直居高不下,其贫困面广,贫困程度之深,自我发展能力低,返贫率高(贫困发生率31%),返贫的压力一定程度上超过了扶贫的压力,要稳定地摆脱贫困,任务十分艰巨。人均耕地面积亩,且大部分为45度以上坡耕地,土层薄,土壤质量差,旱涝不保收,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农民脱贫致富难。传统的“玉米、马林薯 养猪”模式是,本村群众的生活支柱,生产结构非常单一,群众经济收入来源较少,土地抗风险能力低,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往往造成生产受损、生活困难、农民减收、贫困加深,返贫突出。由于交通条件差,造成经济发展缓慢。公路路况差,大量生产生活资料难进入,农产品难运出。加上自然环境恶劣,气候条件差,农业生产仍实行广种薄收,靠天吃饭,致使多数群众生产难发展,贫困状况难以摆脱。由于思想消极保守,主观脱贫意识差,没有危机感,思维观念仍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懒思考、怕困难、怕担风险,等、靠、要思想严重,加上信息渠道狭隘,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差、机会少,致使农业生产力水平得不到大的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农业生产效益一直在低水平徘徊,没有发展动力,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外出劳动力100人,目前主要是“妇幼、老弱、病残”人口,致使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经营能力,缺乏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即使外出务工的劳动力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外出务工的收入也较低,仅能维持自身的生活,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大。农村金融机构对群众贷款额有限,甚至不少群众害怕还不起银行贷款而不敢贷款,缺资金成为制约贫困村群众发展经济的瓶颈。
三、脱贫目标
拟定于2015年脱贫6户19人,2016年脱贫5户17人,2017年脱贫5户16人。
四、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入户路硬化1600米,共需资金32万元;王家院排洪沟刘家—公路150米,9万元。
2、庭院建设:门面改造274间,6576平方米,8元/平方米,万元;房屋做脊1096米,30元/米,万元;圈厕改造210间,1500元/间,共需资金32万元;改厨121户,2000元/户,共需资金万元;院坝硬化4200平方米,450元/平方米,万元;庭院绿化2100平方米,1000元/户,105户,共万元;新建沼气20口,2000元/口,共需资金4万元。
3、产业发展:(1)种植业:黒桃168亩,万元;茶叶管护450亩,100元/亩,共万元;魔芋200亩,2500元/亩,共50万元。
(2)养殖业:发展大鲵养殖户10户,养大鲵500尾,100元/尾,共5万元;养生猪900头,需资金117万元;山羊养殖500只,需资金25万元。
4、精神文明建设:建亭子两处,2万元/处,共4万元。法律法规、弘扬道德文化宣传等费用6万元。
五、保障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构。该计划在乡党委、政府指导下,由村两委统一组织实施,为全面完成所规划的各项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驻村工作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本村精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确保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不走样。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
1、对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村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每年需要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落实到牵头责任单位,村干带头包户,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扎扎实实推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
2、要积极协调、精心安排,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帮助种植户协调贴息贷款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切实解决帮扶计划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对在工作中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给本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2016村级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
我村2015年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按照《青川县2015—2017年综合治贫实施方案》,青委【2015】249号,《青川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青委办【2015】125号、《曲河乡2015—2017年综合治贫实施方案》等总体要求,结合青城村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贫困优先、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特制定本帮扶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有关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实行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帮扶制度,确保我镇10个贫困村有单位定点帮扶,有驻村干部,有驻村工作队;3035户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通过精准帮扶,使贫困户及时得到救助,逐步渡过难关,摆脱贫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各帮扶单位和干部在开展帮扶工作过程中,坚持从本单位、帮扶村、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市场规律,扬长避短,量力而行,科学制定帮扶村和帮扶户的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和帮扶措施。
(二)整村推进、标本兼治原则。按照_和自治区扶贫办有关要求,对所帮扶村要进行综合整治,既要解决贫困群众当前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又要帮助贫困村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彻底改变帮扶村贫穷落后面貌。
(三)自力更生为主、外界扶持为辅原则。各帮扶单位和干部在开展帮扶工作中,要做好思想和组织动员工作,引导教育扶贫对象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自我解困意识,力求在外力的必要扶持下,通过贫困群众自身不懈努力实现脱贫致富。
(四)相对稳定、接力帮扶原则。结对帮扶不受干部工作调动影响,结对帮扶对象一旦确定原则上6年之内不再调整。由于工作岗位变动或者退休的干部由所在单位自行调整;调离安德镇的干部,其帮扶对象由接任其工作岗位的人员继续帮扶。
甘肃省产业扶贫的四大体系 产业扶贫带动就业方案篇四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焉耆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州、县扶贫开发战略和目标方案,围绕“五个一批〞工程和“六个精准〞要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遵循精准帮扶、分类施策的根本原那么,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把就业扶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任务,以建立就业扶贫台账为根底,以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和政府兜底保障为手段,精心安排,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推动了就业扶贫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制定完善工作方案, , 精准就业扶贫对象。
。结合以区、州、县关于扶贫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就业扶贫工作三年工作方案,把就业扶贫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力争将每一名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成员都纳入与其个人特点和需求相适应的就业帮扶范围,制定了就业扶贫“五个选项〞要么进工厂,要么特设岗,要么学技能,要么转移就业,要么创业。截止目前,全县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合计 1481 人,其中:公益性岗位 7 人,就业扶贫特设岗 223 个,事业岗 39 人,自主创业 44 人,灵活就业 866人〔季节性务工〕,稳定就业 302〔企业、合作社、行政事业单位自聘人员〕。
二是 引导 就业 创业, 全面落实补贴政策 。按照“抓创业带就
业、以就业促脱贫〞思路,采取政府推动 企业带动 创业联动 政策驱动的“四加四动〞路径,进一步抓就业、促脱贫。把鼓励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创业就业作为就业扶贫的重要抓手,鼓励引导贫困劳动力创办微利工程,合作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让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既满足了贫困户“挣钱顾家两不误〞的需求,又缓解了企业“招工难、稳工难〞的困难。目前,全县共发放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金 38 人 19 万元,各类企业、农村经济实体吸纳就业补贴 93 家 284 万元,带动就业 2467 人〔其中贫困劳动力 220 余人〕,投入 40 万元建立扶贫大棚工程 2 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21 人〕。
三是 加强扶贫特设援助岗管理, , 促进兜底就业。
。深入开发扶贫特设援助岗位托底安置就业。继续整合开发农村环卫、园林、文化活动室管理等岗位,2016 年,州人社局安置特设岗 155 人,2018 年 6 月新增设了 50 个扶贫特设援助岗位,2019 年又增设18 个岗位,安置一些劳动力能力较低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因病、残疾等弱势贫困人员优先提供特设援助岗位,并且在安置公益性岗位过程中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充分发挥政府购置效劳力量,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就地脱贫。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发保洁、安保、绿化等就业扶贫特设援助岗位 223 个,落实扶贫岗位补贴 280 万元。同时,加强扶贫特设援助岗考勤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吃空饷〞问题,每月按时催促收集考勤情况,及时发放扶贫特设援助岗位补贴,严禁触碰扶贫工作“红线〞。
四 是 强化技能带动,增配就业扶贫“助推器〞 。进一步把贫困人口培训纳入就业创业培训规划,采取“乡镇知名单、培训机构出菜单、企业下订单、政府买单〞的方式,开展双向、订单式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支持“两后生〞、贫困家庭劳动力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实现“两后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职业培训全覆盖。根据贫困劳动者培训意愿及市场需求,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家庭效劳业、生产效劳业等职业技能工种专项培训。对贫困家庭未就业青年重点实施专项技能培训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引导其向产业工人转化。2016 年以来,共培训 17006 人〔组织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823 人,其中:保安岗培训 38 人,砌筑工、挖掘机驾驶员培训 382 名,企业岗前培训、手工艺品制作、畜牧养殖、中式烹调等培训 403 人〕。根据?自治州 2018 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我县通过“冬季攻势〞共培训农村充裕劳动力 74 期3687 人次〔其中贫困户 525 人次〕,主要开展了砌筑工、中式烹调、中式面点、美容美发、电工、电焊工等工种。
年 5 月初我县组织了一批贫困劳动力进行保安岗前报名工作,共报名 215 人〔贫困劳动力 38 人〕,培训后百分百提供就业。
六 是拓宽渠道,有力保障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收。进一步发挥劳务经纪人引领带头作用和有组织转移力度,促进贫困人员实现转移就业。健全各乡镇劳务输转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乡镇劳务输转协会和劳务经纪人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输转格局,稳定输转人员,提高输转质量,增加劳务收入。同时,积极引导组织季节性的临时性劳务输转工作,满足因各种原因不能外出务工人员的劳务输出需求。引导鼓励农村劳务经济人、劳务带头人、中介组织等民间团体,有序组织务工人员奔赴周边团场,从事拾花、西红柿采摘、辣椒采摘、田间管理等季节性务工。2016 年以来全县转移充裕劳动力43000余人次〔贫困劳动力8600人次〕,创收达 亿元〔贫困劳动力创收 2400 余万元〕。
七是 深入基层开展“回头看〞“回头查〞 。组织干部集中对贫困劳动力就业现状进行精准摸排,确保贫困劳动者就业扶贫核查“全覆盖〞,全面实现“一人一户一技工一就业〞的目标。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季度监测一次贫困劳动者就失业情况,对非个人原因造成失业的,及时协调尽快予以安置就业,确保贫困家庭通过就业实现脱贫。
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有以下几点体会:
业创业意愿、培训情况、享受政策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不断再摸底、再甄别、再核实、再确认,进一步制定精准施策、精准脱贫方案,建立一人一档就业扶贫档案,至少每季度走访跟踪一次,及时掌握就失业情况,为精准扶贫工作打下坚实的根底。
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目前我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多为季节性转移就业,自身技能偏低,无法满足企业用工需求,造成贫困劳动力无法实现稳定就业。只有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才能更好地促进稳定就业。今年我县将贫困劳动力培训后的就业率作为考核培训机构的重要指标,不断促使培训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多渠道对接各类用工企业及合作社用工需求,从而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及时推荐到企业及合作社就业,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同时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及“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学技能,向产业工人转移就业。
三是加大政策 宣传 力度, , 全面 落实 各项补贴政策:要进一步通过访惠聚工组、社区工作人员走访入户,电视微信等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就业扶贫优惠政策,从而提高政策知晓率,转变贫困劳动力就业观念,积极鼓励各类企业、农村经济实体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及时落实各项就业扶贫补贴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就业促脱贫的良好气氛。
四是提升 农业充裕劳动力转移 水平,助力增收脱贫:
过乡镇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分组编排到乡镇有组织转移务工队,并认真统计转移情况,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务工时间、收入情况做详细登记,确保贫困劳动力实现致富增收。
借助我县商贸流通的优势,充分发挥第三产业以及开展农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实体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结合我县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及旅游业促就业等特色行业设立精准扶贫就业车间,通过加强培训、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导帮助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落实就业援助金、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进一步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同时在全县开展精准扶贫“就业直通车〞下乡活动,为贫困劳动力精准施策,精心效劳,打通就业助推扶贫的“最后一公里〞,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开辟致富新路子。
焉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 年 4 月 26 日
甘肃省产业扶贫的四大体系 产业扶贫带动就业方案篇五
产业扶贫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发展为杠杆的扶贫开发过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关于产业扶贫的实施方案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发电项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脱贫致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使全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实施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政策脱贫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贫、有效脱贫。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要与贫困户精准对应,根据贫困户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
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增收,早日脱贫。
(三)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政府负责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组织、宣传、实施工作;贫困户采取自愿原则,优先选择有意愿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四)依据政策,确保实效。
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扶贫政策,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贫困户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
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
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
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六)实施步骤
1、宣传摸底。
街道办事处、村、脱贫小分队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扶贫政策、特点、效益状况,并入户调研,发放《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审核、复核。
(1)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严格审核,确定安装对象。
(2)街办审核把关。
对申请确定安装的贫困户,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复核,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家庭成员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登记(附件2),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分布式单元电站建设,并网发电。
4、评估验收。
由扶贫部门、财政、街办、电网实施企业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发电回收。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0.98元进行回收。
四、光伏扶贫效益分析。
(一)常规情况下,光伏电站运行年限为25年。
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需面积30平方米,投资为3万元。
平均每天发电18度,年发电量按300天5400度计算,入网电价0.98元/度,年收益5292元,此部分收入可作为贫困人口的长期固定收入。
(二)贫困户建设投资的3万元,可通过电网实施企业融资平台每天返还的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左右的现金及每天卖电收入收回,三年就可收回本金。
五、工作职责
(四)各街办、村、脱贫小分队负责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摸底、筛选建设对象、施工协调、协助贫困户筹措资金、配合检查验收、加强电站运营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街办要成立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转变作风,明晰责任。
要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发电进展情况,为贫困户增收排忧解难。
(三)强化服务,长期受益。
电网企业打造统一高效的光伏单元电站运营管理服务平台,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高效运行,贫困户长期受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扶贫产业开发会议精神,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完成脱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重大战略,按照“七个一批”的思路,把扶贫攻坚工作抓紧、做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2017年完成全县1.4万人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三、实施内容
2017年全县共实施十一大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责任状,确保产业开发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用好自治区、柳州市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整合技术,整合目标,整合示范点、示范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进行重点报道,营造加快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2.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3.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4.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
施方案
5.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6.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7.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8.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9.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10.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1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金桔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发展滑皮金桔,努力打造柳州市特色水果产业带,提升融安金桔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项目计划发展春植滑皮金桔4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135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000人。
滑皮金桔标准化种植,三年可进入投产期。
投产前每亩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农药等,不含人工劳务费)7500元,投产后每亩投入3000元,亩产值达到15000元,实现亩纯收入12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200户48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奖补标准和限额
滑皮金桔项目每亩奖补1000元。
滑皮金桔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4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滑皮金桔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面积在0.5亩以上,园相整洁,长势良好。
2.按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每亩种植60—6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2.5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要求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
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6.按滑皮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园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2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香杉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更好的提升融安香杉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香杉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项目计划发展香杉种植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21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500人。
香杉标准化种植,十年可进入采伐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1620元,采伐期亩产值达到10000元,实现亩纯收入838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500户410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香杉项目国家级苗木每亩奖补800元,区级苗木每亩奖补700元,普通杉苗每亩奖补650元。
香杉项目种植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香杉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存入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香杉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45株左右,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3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蔗糖产业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先锋,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易管理的'特点,实现“公司 基地 农户”较好的经营管理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甘蔗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17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
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
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
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
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元/亩,第二、第三年1310元/亩。
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1.0米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4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5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附件6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 基地 科研单位 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附件7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高产油茶种植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发展新种高产油茶面积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0万元,带动600户2400余人脱贫致富。
高产油茶标准化种植,3年可进入丰产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2000元,3年内实现丰产,丰产期亩产值达到7500元,实现亩纯收入5500元。
二、奖补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
油茶种植项目每亩奖补800元。
油茶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高产油茶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高产油茶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11株左右,即2米×3米的造林密度为宜,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金额为1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及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8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罗汉果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打造融安县特色中药材产业,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计划发展3000亩,扶持贫困农户600户约2400人,年人均增收5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000户3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奖补每亩6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罗汉果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完成20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按种植标准种植并管护,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8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科技局负责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9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大力发展全县毛竹产业,以北部乡镇为重点,通过毛竹低改的实施,带动竹制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
计划发动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500人。
每亩平均投入资金200元(含肥料、不含人工劳务费),平均亩产值达到600元,实现收入4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35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毛竹低改项目每亩奖补200元。
毛竹低改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毛竹低改技术实施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毛竹低改时间为2017年7—9月,面积在2亩以上,要求实施带垦,带距3m,垦宽1.0米,沟宽0.3米,深20cm以上。
2.清除老竹、灌木、杂草,竹林中保持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0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融政函〔2015〕257号),我县安排60万元用于核桃扶贫产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计划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计划发展核桃种植75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扶持农户300户,受益人数1200人。
以每个贫困人口种植10株计,年人均增收约2500元。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26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每亩奖补8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每亩种植4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根据《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树介绍
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等特点,同时具备节粮、减排、提质、增效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根据饲养试验,杂交构树全株经科学发酵加工处理后,可以替代全价饲料比例高达30%,用杂交构树作为原料配合的饲料每吨可节约成本180元。
杂交构树生态饲料可喂养牛、羊、猪、鸡、鸭、鹅、兔、鱼等多种动物。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构树产业优势,结合全县构树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提升构树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项目计划发展构树种植示范基地500亩,重点在泗顶镇三坡村组织实施。
计划发动300户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1200人,按照构树鲜料收购价格每吨300元,每亩每年产出鲜料8—10吨计算,每亩土地年产值达到3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250户1000人脱贫成效。
三、扶持对象
融安县泗顶镇三坡村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四、奖补标准和限额
(一)构树种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补,每亩奖补800元,每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二)农户种植构树,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奖补标准发放奖补资金。
五、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统一要求种植中科一号杂交构树,每亩要求种植1000—150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0万元。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